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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最好的辩护——给对当事人来说最好的辩护。
莫丽冰律师,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深圳市律师协会职务犯罪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某委员法律助理,律师执业逾十年,专注于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的辩护、控告及法律风险防控。 莫丽冰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适用缓刑、量刑适当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取得国家赔偿等良好辩护效果。 2022年,莫律师在“大莫刑律”公众号发表了第一本电子书独著《思辩与立场》,受到了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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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
为生命自由辩护,为企业家及民企发展保驾护航
黄强律师有多年的检察院反贪、公诉工作经验,亲自办理案件五百多个,其中参与办理了湖南省内一些重大职务犯罪的侦查和公诉工作。辞职后曾在湖南云天律师事务所任民营企业家刑事风险防控研究中心负责人,现为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长沙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湖南工商大学客座教授。黄强律师专注于刑事辩护,办理过多名高官和企业家的刑事辩护,有不少取保候审及重罪减轻的成功案例。例如中科院下属某科研所教授赵某涉嫌串通投标罪经辩护得到不起诉处理;为湖南省某高校校长周某涉嫌受贿案辩护;云南大理公安局第一批黑社会性质组织督办案件刘某辩护减少罪名轻判;张家界某企业家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摘除“黑帽子”;深圳某企业老板涉嫌帮信罪通过异地企业合规整改全案不起诉等等。同时黄强律师长期致力于企业及企业家的刑事风险防范的研究,将刑事辩护工作前移,开展刑事风险预防工作,有针对性地对企业、企业家和企业高管进行刑事风险防范,让更多地企业、企业家及企业高管远离刑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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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为生命辩护 为自由辩护
个人简介:李轩凌,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九三学社社员,政协第七届南充市顺庆区委员会委员,法学学士学位,2014年从事律师至今,办理各类刑事数百件,潜心钻研刑事辩护工作,致力于为各单位、个人提供优质高效的刑事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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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研究中心主任,2018年加入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十一年,公职期间多次荣获江苏省检察业务标兵、能手,无锡市青年岗位能手等称号。现为无锡电台新闻频率常驻嘉宾、评论员,具有丰富的企业合规、刑事诉讼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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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徐权峰团队
让所有的辩护都通往正义!
储博刚律师,团队合伙人,执业于全国优秀、安徽十强律师事务所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金亚太刑事业务中心毒品犯罪辩护部副主任,合肥市律师协会公益法律服务团成员,合肥市社会观护团成员,上海邦讼法律咨询有限公司专家顾问,合肥市岳西商会理事。执业以来,先后处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民商事案件等,包含经济犯罪辩护、伤害类犯罪辩护、毒品犯罪辩护、刑事控告、医疗纠纷、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等各类案件。 储博刚律师运用法律、智慧、勇气、谋略和技巧,竭诚为委托人、顾问单位服务,维护了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最大合法权益。通过“热心、细心、精心、耐心”的法律服务,赢得了顾问单位和广大委托人的好评,储博刚律师将严以律己、与时俱进,不辜负每一位委托人的期望。 储博刚律师办理的部分案件: 1、李某某故意杀人案,发回重审; 2、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安撤案; 3、张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4、李某涉嫌走私普通货物案,缓刑; 5、李某涉嫌容留卖淫案,缓刑; 6、李某涉嫌组织卖淫案,缓刑; 7、何某涉嫌盗窃案,改变量刑建议获轻判; 8、甘某某涉黑案,脱去一罪获轻判; 9、钱某涉嫌强奸案,获轻判; 10、李某故意杀人死刑复核案,发回重审; 11、许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获缓刑; 12、刘某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公安撤案; 13、薛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获轻判; 14、金某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公安撤案; 15、丁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检察院不起诉; 16、光某涉嫌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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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
刀尖上的舞者,为自由和正义呐喊!
个人简介:沈心宇律师,内蒙古法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从步入律师行业至今已十七余年,积累了丰富的执业经验和办案技巧,并凭借其深厚的法学功底,敏锐的思维,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同情心,成为了优秀的刑辩律师。 担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专家咨询网专家、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企业合规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专业律师人才库刑事类专家、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委员会副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三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呼和浩特市律师协会青年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呼和浩特市第十二届妇女联合会执委、呼和浩特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在代理刑事诉讼案件方面,近年来承办了涵盖故意伤害、合同诈骗、串通投标、违法发放贷款、过失致人死亡、职务侵占、保险诈骗、票据诈骗、危险驾驶、诈骗、非法采矿、涉黑涉恶、非吸、行受贿、走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众多有一定影响的刑事案件并取得良好的辩护效果,多起案例获无罪、不起诉、缓刑、二审发回重审。 团队案例:米某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获无罪)、郭某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撤诉)、北京某科技公司串通投标案(检察院撤诉)、郭某某违法发放贷款案(获不起诉)、郑某某过失致人死亡案(获不起诉)、刘某某职务侵占、保险诈骗、串通投标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姚某某票据诈骗(金额11亿元)及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刘某危险驾驶案(二审改判发回重审)、高某某故意伤害案(重伤二级)(获缓刑)、孟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1.2亿元)、郭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金额5亿元)、温某某集资诈骗案(金额800万)、呼和浩特市某房产中介公司合同诈骗案(金额7500万)、顾某行贿、骗取贷款案(金额2亿元)、呼和浩特市某知名房地产公司骗取贷款案(金额3亿元)、岳某某诈骗案(金额1.2亿元)、某上市公司行贿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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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
韦端宁,男,壮族,中共党员,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在职研究生,南宁市律师协会教育考核委员会副主任,2020年广西律师协会首批评定“广西刑事专业律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企业高级合规师。2010年执业以来,专注刑事辩护,研习刑事风控及合规业务,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尤其专注于复杂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类案件、涉毒类犯罪案件、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类犯罪案件、死刑辩护案件等刑事业务。以专业化,精细化、精准化,做精品案、良心案,先后承办多起疑难复杂和重大影响的案件。亲办案件:1.百色市吕某走私毒品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2.凭祥市李某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发回重审);3.崇左市农某运输毒品案(一审无期徒刑,二审改为十五年);4.莫某某故意杀人案(一审死刑立即执行,二审改判死缓);5.广西上林覃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不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罪);6.广西武鸣韦某私分国有资产(一审一年六个月,二审发回重审,再一审检察院撤诉并获得国家赔偿);7.广西贺州市某区委副书记黄某寻衅滋事、抢劫枪支案(一审2年,仅构成寻衅滋事罪,抢劫枪支罪不成立);8.南宁市覃某非法拘禁案(检察院不捕);9.南宁市黄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检察院不捕),10.南宁周某合同诈骗罪案(检察院不起诉),11.商某故意伤害(致死)、聚众斗殴案(一审四年六个月);12.百色田东县陆某合同诈骗案(检察院不捕);13.贵港市吴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年缓期三年,并处罚金);14.刘某妨害信用卡诈骗案(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15.蒋某滥用职权、受贿案(一审五年,2013年广西十大渎职案件);16.南宁市某馆单位受贿案(一审刑二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二年三个月);17.钦州丁某诈骗罪案(检察院不捕);18.钱某受贿罪案(一审一年二个月);19. 桂林市吕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案(一审五年);20.梧州市林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虚开发票罪、强迫交易罪案(二审,广西梧州最大黑社会犯罪案);21.王某虚开发票案(检察院不捕);22.林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起诉);23.浦北县龙某开设赌场案(检察院不捕);24.陈某非法经营案(检察院不捕);25.青秀区张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26.何某某诈骗案(检察院不捕);27.广西罗城县谢某故意伤害案(检察院不捕,侦查机关撤案);28.兴宁区王某诈骗案(诈骗数额30多万,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29.内蒙古巴彦淖尔市刘某诈骗案(一审判7年,二审介入后,二审发回重审,重一审后罪名变为合同诈骗罪,改判3年);30.南宁农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审判三年,二审介入辩护,二审改判为一年六个月);31.贵港市周某诈骗案(“杀猪盘”诈骗,一审认定从犯,获轻刑二年十个月);32.广西罗城县盗窃案(不捕,公安机关撤案);33.南宁市青秀区项某强奸案(约炮开房涉嫌强奸,检察院不捕);34.横州市闭某强奸案(检察院不捕);35.南宁市覃某诈骗案(不捕取保,检察院不起诉);36.其他:玉林庞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广西区高院周某受贿案;百色市黄某某非法采矿案;广西龙某集资诈骗案;广西巴马李某贪污案等案。 始终以寻求及维护客户权益最大化为唯一宗旨,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为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位客户和每一个案件,其“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办案作风,制定和实施最有利于委托人的法律方案,受到客户和同行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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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攻刑以专,相靖予霖
陈沛文,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副书记、高级合伙人网络犯罪研究与辩护部主任。 陈沛文律师系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学硕士,现任北海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澳门仲裁学会副研究员,华东政法大学法辩俱乐部教练,研究生模拟法庭赛队教练,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法官库法官。 专业研究计算机网络犯罪、互联网黑灰产犯罪、数据犯罪及涉区块链犯罪的辩护与合规治理,撰写相关专业研究文章六十余篇,分别发表于各级期刊论坛。 执业以来办理各类典型网络犯罪案件近百件,其中无罪案件三十余件。为十余家大、中型互联网企业提供了全面的刑事合规或专项刑事风险防控法律服务,所办理的两起互联网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分别收录为第三期、第四期企业合规整改不起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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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让无罪者沉冤昭雪,让有罪者罪当其罚。
黄伟麟律师刑事辩护团队是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伟麟律师领衔组建,黄伟麟律师毕业于广东警官学院法学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十多年,专注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以及刑事合规。 黄伟麟律师是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刑民交叉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简称:刑民交叉委)副秘书长,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简称:普刑委)副秘书长,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理事,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刑事法律部秘书长,中共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第四支部委员会统战委员、五星党员。 黄伟麟律师于2022年、2021年以及2020年连续三年荣获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优秀合伙人奖。 黄伟麟律师成功辩护经验包括但不限于为当事人取得取保候审的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不起诉的决定、检察院撤回起诉的决定、一审中重罪变轻罪或取得较轻量刑的判决结果、二审发回重审或改判等裁判结果。本人提倡专业化、精细化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辩护效果。 黄伟麟律师在执业之初就立志于专攻刑事辩护领域,坚持刑事辩护专业化、精细化,执业宗旨是“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让无罪者不再蒙受冤屈,让有罪者罪当其罚”是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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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用心做好每一次辩护
彭磊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法学硕士,曾任职于湖北大学法学院和广东某市检察院,现为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部主任,庭立方金牌讲师。专注于复杂经济犯罪的辩护这一细分领域,秉承着专业、理性、客观、精细的辩护理念,取得多个无罪判决案例。研习法律20年,在《中国刑事法杂志》等法学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0余篇。
team recommend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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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安所”)。卓安所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诉讼及刑事风控、刑事合规、监狱法律服务业务,已办理5000余件刑事案件,实现了刑法常见罪名全覆盖,并为上百万刑事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过线上、线下法律咨询、轻法服务及法律援助。 卓安所不断地追求卓越和成功,作为刑事法律的传播者、刑事风险的管理者、生命自由的捍卫者,秉承“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执业理念,以客户平安为执业宗旨,致力于让刑事法律服务更有温度和力量。 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我为你辩护。遇刑案,找卓安。 5000+件刑案 400+锦旗感谢 500+重大影响力案件 300+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缓刑 500+取保候审 300+死刑案件 500+毒品案件 600+官员案件 卓安的客户理念: 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 卓安的目标: 做一家有价值的律所 让客户满意——为客户创造价值 对员工赋能——提供美好生活方案 让合伙人成长——有职业成就感 在行业做输出——争做引领行业律所 对社会有贡献——推动法治点滴进步 卓安:一家“专精特新”,不一样的律所 一个行业改变,是从客户运营开始的,我们最大的不同在于律所同律师共同创造客户,并赋能律师服务客户。 专:专一、专业、专注 精:精细化分工、精细化产品、精细化作业 特:特色模式、特色运营营、特色激励 新:新组织、新场景、新服务、新生态 卓安: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注重运营分工的律所 团队成立了两大中心:运营中心、业务中心。通过全面采购刑事律师平台的供应链服务,实现流量运营、内容运营、产品运营、客户运营、品牌运营、文化运营、组织运营、财务管理。通过搭建各类业务部门,重点关注暴力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合规业务及相关产品,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 卓安:一家为全国公检法律师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分享执业技能的律所 卓安律师成为核心导师,在全国刑事律师平台打造以互动训练,以学员为中心的授课模式。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公检法律师四方同堂培训新模式,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卓安导师们足迹遍及百余座城市,为公检法、企业家、公职人员等两万余人,主讲800余场法律职业培训讲座。 卓安:一家以律所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律师为中心的数字化律所 团队致力于用数字化重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并成立了自己的数字化技术团队和运营团队。通过打造数字化画像让律所法律服务看得到,数字化再造场景实现律所数字孪生,数字化管理系统让管理高效,让律所的法律服务变得可触、可感、可信。从预约、上门、谈案、签约、服务到留存,通过数字化打造极致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客户体验。围绕律师找业务数字化、做业务数字化、知识服务数字化,全面提升效率,优化体验。 卓安:一家吸引了大量学者、前公安、法官、检察官、资深律师等复合型人才的律所 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2名博士后、12名博士、10所知名高校教师、16名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40余名资深律师,运营人才、专业人才、专长人才集聚一堂,群策群力从控、辩、审、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 卓安:一家产学研一体化的律所 全国知名的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带领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高超的办案水平,及以客户为中心的办案风格在四川乃至全国法律行业内享有盛誉。同时,团队围绕公检法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犯罪类型等进行专项研究,共推出65本专著书籍,20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全国各地行业内数百个学术论坛、分享沙龙。 卓安:一家拥有全生命周期刑事法律服务产品的律所 团队致力打造人性化、透明化、专业化、职业化且高效的极致刑事法律服务体验。围绕客户做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刑事法律服务推向前端和后端,为此打造了客户所有场景的刑事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包括轻法服务、普法产品、刑事风控产品、刑事合规产品、刑罚执行阶段的产品 。不仅如此,每个客户不仅有专业的律师服务还配有职业的客户经理。为了让身陷痛苦的客户及家属感受法律的温度和力度,特别制定了 《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手册》、《法律服务产品手册》、《案件质量品控手册》。 卓安:一家平台化职业运营管理,拥有全国刑事领域生态的数字化律所 在全国首创平台化运营,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将律所的运营赋能由平台提供,用互联网思维把刑事领域的传统业务重新做一遍。分工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运营思维、互联网一直贯穿于律所的运营管理中,针对刑事领域垂类产品精耕细作,通过数字化、在线化重塑律所场景和业务场景,律师专注于业务办理和业务提升,便捷高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客户体验。同时,通过运营平台建立起全国刑事律师、刑事专业和刑事资源的生态,与全国各地刑事精英形成良性互动,打造良好沟通平台。 卓安:一家深受客户信赖的律所 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 “李昌奎案” “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超过300个案件获得了无罪化处理,取得了6个珍贵的无罪判决。大量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缓刑、罪轻辩护等极好的社会效果及庭审效果,超过5000多名家属及被告人对卓安服务满意度极高,为律师赠送400余面锦旗表示感谢。 卓安:一家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律所 卓安业务遍布全国,所承办的大案要案均获得过CCTV,以及各省市电视台报道,引起了《中国法制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卓安深受行业认可,获得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党组织、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等多项荣誉。多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四川旅游学院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多所高校特邀研究员,为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成都市政法委、成都市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律协刑事合规委等30余家公检法、律协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咨询顾问服务,获得100+荣誉表彰。 同时,卓安律师参与授课指导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司法云庭荟”创新做法就取得了最高检认可——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中央政法委组织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时任最高院副院长在此次论坛上引用了卓安律师参与授课的全国刑事律师平台·出庭技能培训班培训视频,对这样的律师培训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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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青年律师吴科、李明炫、高齐、张钢印、蔡倩雯和魏靖鑫等在秦匠刑事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一家以刑事辩护和非诉(风控)业务为主的综合专业律师平台。 我所致力于专业化、流程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供严谨细致、层次分明的法律服务。大团队坚持走精英团队路线,将单个律师的专业优势整合,能针对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和难点,组建人员构成科学合理的律师团队办理案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设有成熟的法学专家论证机制,以更好地在知识结构、时间与效率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调信息化、法律工具化的有效性和程序性法律服务模式。 针对刑事业务和律所运营,暨“庭立方”刑事机构协同律所开展与“法律先生”、“法蝉”和“华律网”为合作契机的数字化和模块化律所网络模式,走信息化和多媒体相结合的新型律所法律专业建设模式,致力于“新基建”和“一带一路”政策形势调整律所的产业与专业对接模块的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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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由原望之辩刑事团队发展和壮大形成,是专注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刑事合规和刑事风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和知名刑事风控讲师龚振中担任首席律师,本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多数具有司法实践经验,拥有20多年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经验,精通刑事法律、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能。兼任广西区司法厅法律顾问、广西区公安厅维权专家顾问、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负责人,先后参与过多部刑事方面的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论证工作。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还依靠、整合和运用提供的大后台,小前台、刑事风控学院和刑事律师联盟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刑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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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
忠赢律师团,系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刑事专业团队,得名取自《论语》“为人谋而不忠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人性化”的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一)刑事辩护、报案控告、刑事诉讼代理;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刑事案件紧急应对处理、企业内部反舞弊调查; (三)企业合规专项、刑民交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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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云南聿展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内,依托园区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立足于云南本土、放眼全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律师行业品牌。 创启以“做客户的伙伴”为服务理念,不止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致力于为客户在广泛的业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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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是2019年5月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专业刑事律所。不求“大而全“,只求”小而精“。 律所成立一年来,我们秉承“把专业做到极致”的办案理念,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主要有: *德合拉加强迫交易案,蒙彦龙寻衅滋事案起诉时四个罪名,经过辩护最后定罪的罪名只有一个。 *张丹丹故意伤害案,被省高院列为刑事观摩庭,兰大法学院组织研究生观摩了庭审。 *马来海麦故意杀人案,经过律师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得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马进孝滥用职权案免刑 *唐致虎滥用职权案免刑 *李燕私分国有资产案不起诉 *王进海包庇案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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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系2020年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地之中”郑州。团队成员由一群法律功底深厚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组成,其中多名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 团队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精细专业的刑辩服务,主要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团队注重与时俱进,根据企业特性提供优质、专业的刑事合规、刑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作为一家专注办理刑事业务的专业律所,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成为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刑事律师团队。团队坚持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精湛的证据分析辩护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根据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团队还分析总结出一套系统完善的辩护流程。从案件的基本进程为主线,将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审理阶段总结出辩护工作流程,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依靠、整合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的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以专业为本,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诚信为基本准则,集合团队的集体智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刑事辩护专业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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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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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康君律师事务所
受人之托,必将忠人之事。
贾明伟,重庆康君律师事务所主任、负责人、设立人,执业十年,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致公党党员。 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刑事合规化审查等。 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必将忠人之事。相信没有律师就没有法治,为权利而斗争到底,让看得见的程序正义体现正义价值。 执业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成功案例,诸如:孙某某涉嫌强奸罪一案,律师介入后,侦查机关对其取保候审,最终未被起诉,未留刑事犯罪案底。汪某某寻衅滋事罪被指控实刑,律师介入后一审改判缓刑。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律师介入后,检察院未对其提起诉讼,未留刑事犯罪案底。蒋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一案,被指控实刑,律师介入后改判缓刑。李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律师介入后,检察院裁定不予起诉,避免了冤假错案的发生,未留刑事犯罪案底。从事律师工作至今,办理过贩卖毒品犯罪、开设赌场罪、制造枪支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诈骗罪、电信诈骗罪、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罪、交通肇事罪、盗窃罪、强奸罪、杀人犯罪案件等十几种罪名犯罪案件。 团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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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个人简介: 团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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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
精细 规范 尽责 同理心
赵兴祥律师,云南凌云律师事务所总部管理委员会主席、高级合伙人,昆明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云南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曾任昆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云南省律师协会宣传联络委员会副主任,昆明市盘龙区第八届政协委员、第九届政协常委。 擅长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企业刑事法律风险、廉政风险防控等业务。著有《毒品犯罪辩护二十讲》,参与编写《企业管理人员刑事风险防控之道》《律师办案手册》《毒品犯罪办案手册》等著作。 代表案例: 云南泛亚有色金属千亿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获3年6个月轻判); 晋宁县10.14特大聚众斗殴案(无期改10年); 昆明市明通小学特大踩踏事故案; 楚雄州原州长杨某某巨额受贿、滥用职权案; 昆钢集团董事长杜某某受贿等案; 云南首例欺诈发行股票案——绿大地案; “云南赛家鑫”李昌奎故意杀人被害人家属申诉案; 2011年“禄劝禽兽父亲强奸女儿被妻子砍死案”(缓刑); 金座公司涉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华西 ·滨湖国际生态城”巨额合同诈骗案; 玉溪新平县委某公职人员被控挪用公款无罪案(撤回起诉); 可口可乐员工支某某被控职务侵占获无罪案(撤回起诉); 怒江杨某某被控参加黑社会组织无罪案(撤回起诉); 楚雄市原市长赵某某受贿案; 某供销社领导肖某某、崔某某被控贪污400多万元无罪案; 缅甸某领导人子女彭某香贩卖毒品90公斤案(发回重审); 杨某某贩卖毒品获最高人民法院不核准死刑案(死刑复核辩护成功)。 山西梁某某贩卖毒品获发回重审案(该省当年最大毒品案件); 湖北李某庆走私运输毒品128公斤案(获发回重审); 陶某某贩卖运输76公斤冰毒未判死刑案(09年全国冰毒第一大案); 湖南男子何某桥运输冰毒131公斤案; 朱某某走私贩卖运输冰毒90余公斤案。 云南保山乔某某涉黑系列案; 云南大理马某兴涉黑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云南大理何某波涉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云南昭通张某勇涉黑案(央视报道); 云南红河王某豫涉黑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云南红河赵某祥涉黑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云南红河段某云涉黑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云南普洱李某华涉黑案(辩护第一被告人) 昆明市五华区原某副区长受贿案; 昆明市某区粮食局原局长苏某某受贿案; 昭通市昭阳区原副区长李某某受贿案; 大理州某县住建原局长李某某受贿案; 昆明市某县气象局原局长受贿案; 办案之余,赵兴祥律师曾受邀为国家机关、军队、学校、公司企业等开展法制讲座数十场,多次参与对省内律师的刑事业务培训工作,深受同行好评。多次接受《人民日报》、新华社、人民网、云南省、市级多家电视台、电台、报纸的采访,发表观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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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泽鉴(金华)律师事务所
轻财足以聚人,律己足以服人,量宽足以得人,身先足以率人
王盼,浙江泽鉴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泽鉴党支部副书记,金华市金东区政协委员,金华市律协金东分会副会长 ,金华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主持工作),浙江省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金华市律师协会理事,中共金华市委政法委员会特邀督查员,金华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金华市公安局婺城分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金华市公安局江南分局特邀监督员,金华市招投标行风监督员,浙江师范大学法学专业实务导师,国际仲裁员(吉尔吉斯斯坦),金华市“亲青老娘舅”调解员,金华市公安局金东分局东关派出所公益律师,被金华市婺城区司法局评为“2018年度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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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金石律师事务所
让每一个被告人感受到公平正义
徐琛律师曾任职于上海市某公安分局刑侦支队二十年,常年办理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故意伤害、毒品、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在长期的办案过程中,对于刑事证据采集的要点把握全面、对与犯罪嫌疑人接触过程中,把握关键口供与他们的心理更加准确。成功代理上海目前金额最大的乐高侵权案件,涉案金额11亿。被告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成功代理侵犯迪斯尼玲娜贝儿著作权,被告获得缓刑。更是在执业中取得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能更好得为委托人提供情绪安慰与心理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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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
执剑走天涯,只为不平划长空
姜烨律师,中共党员,执业于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现任江苏大直律师事务所主任、首席合伙人、党支部书记。曾游学于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哈佛大学、斯坦福大学。长期从事刑事辩护、公司法、行政法领域专业研究与实务操作,办理了大量的诉讼和非诉法律事务。曾担任江苏省律师参政议政信息员、中共盐城市委法律专家库成员、盐城市法律护侨维权顾问团副团长,获得过江苏省全省律师行业品牌化建设主题征文活动优秀奖。现担任江苏悦达黄海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辰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担任盐城市律师协会副监事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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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
致力于优化和改变律师行业生态
安治国,中共党员,现任甘肃瀛强律师事务所主任,毕业于兰州大学,自执业22年以来,办理大量刑事案件。担任兰州市律师协会理事、兰州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兰州市仲裁委仲裁员、甘肃政法大学实务导师等职位,被兰州市司法局评定为优秀共产党员、兰州市律师协会优秀律师并享有多项荣誉。执业中始终坚持为委托人服务的原则,努力完成委托事务,力争维护好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力求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受到委托人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团队案例:马某某贩卖毒品案,成功将马某在所贩卖毒品中掺入面粉的行为变更为诈骗,以诈骗罪进行判处。张某某涉嫌强奸罪案,成功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由检察机关退回公安机关撤案。某单位合同诈骗案,法院审判阶段作出单处罚金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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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瀛纳律师事务所
在战斗中,我用全部的精力和知识来帮助我的当事人
个人简介:长期专注、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办理过大量刑事案件,具有极为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形成了独特的刑事辩护理念和思维方式,所办理的刑事案件中,有相当数量的当事人获得无罪、减轻处罚、缓刑。 叶卫东律师对企业及其人员犯罪有丰富的辩护实务经验和深入的研究,办理的涉企及涉企人员犯罪案件中,不乏无罪、缓刑、实刑改判缓刑的案件。对企业合规有较为深入的研究和独到见解。 叶卫东律师为江苏省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入选江苏省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律师人才库、常州市律师协会刑委会委员。 团队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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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乾成(福州)律师事务所
从检转律,只办刑案
张鑫律师曾于福建省某基层人民检察院任职七年,担任公诉科副科长、检察员等职,有较为丰富的刑事司法实务经验。2011年至2018年间,被所在地市级人民检察院授予“检察工作先进个人”、“检察理论调研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作为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只办理刑事辩护、刑事控告等刑事业务,利用进高校分享、抖音媒介等方式开展相关刑事普法宣传,取得较好的社会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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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
忠于客户的信任,为其提供专业、尽责、温暖的刑事法律服务,忠于自己挚爱的职业,守护良知与正义。
个人简介:2010年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现执业于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辩护以及企业家/公职人员刑事风险防控,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以及职务犯罪案件逾百起,部分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对企业涉诉、企业的合规建设有丰富的实践经验,2022年通过了国家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考试,并被聘为《中小企业合规评价认证标准》起草人,担任多家企业的企业合规法律顾问,并作为合规管理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合规风险识别与评估,协调合规管理与企业各项业务之间的关系,并进行合规审查,帮助服务的企业及时规避了法律风险,得以平稳有序的发展,在企业合规建设和法律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黄婧律师经典案例: 1. 李某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一案全案脱黑,涉案财产得以解封; 2. 杨某职务侵占案,在调查取证提交辩护意见后以证据不足获检察院不予逮捕,最终以检察机关不起诉结案; 3. 唐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提交法律意见后获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4. 张某贪污,受贿一案,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多项证据,仅认定受贿一项罪名,最终获法定最低量刑三年; 5. 李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涉案金额2.4亿,在审查起诉阶段提交法律意见,获检察机关变更羁押为取保候审,最终判处三年缓刑; 6. 刘某冒充军警抢劫案,在提交证据和辩护意见后获检察机关不予批准逮捕并变更罪名; 7. 谢某运输毒品案,二审法院发回重审,最终宣告无罪; 8. 张某危害国家保护植物案,在提交多次法律意见后,获二审法院发回重审,再审开庭法院宣告终止审理; 9. 曹某职务侵占案,因证据不足获检察机关作出不批捕决定,最终以不起诉结案; 10. 曹某虚开增值税发票案,审查起诉阶段获检察机关不起诉; 11. 刘某受贿案,在研判证据提交法律意见后,受贿金额予以重新认定,最终判处三年缓刑; 12. 何某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审查起诉阶段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予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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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9
2024/03/19
16:15
2024年3月1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H某某再一审的开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16:15
2024年3月1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参加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L某某再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活动。下午,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市与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H某某作再一审的开庭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16:02
2024年3月19日,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中心主任史纯律律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为L某诈骗案出庭辩护,公诉机关当庭将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适用缓刑变更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03.19
2024/03/19
10:08
2024年3月1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龙芹芹(实习)律师到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的上诉人W某某的二审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日下午,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到广西河池市环江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的上诉人H某某,与其交换了相应的二审辩护意见和补充调查内容,并与家属进行了相应的沟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10:05
2024年3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L某某一案重审的庭审活动,效果很好,预计能够认定防卫过当成立、判处10年以下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日晚上,龚振中律师主持召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202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四项会议内容:1.2024年本所的具体工作的计划与安排。2.公布本所相关人员及职务的调整与任命。3.组织全所律师学习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和律师协会禁止炒作案件的相关规定。4.关于本所举办律师协会培训课程的安排与申请。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10:00
2024年3月6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因为检察院临时将L某的下线由22名追加到33名,需要延期审理,变更起诉书,辩护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09:59
2024年3月5日全天,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03.19
2024/03/19
08:36
3月18日上午,张昆杰律师同当地三名律师一起为销售假药罪一案的两位上诉人出庭辩护,庭审开始,张律师就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鉴定人出庭等问题阐明了观点,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将庭审临时改为庭前会议。
Criminal Law Library
09-30
2021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到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法》。法
09-28
2021
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上述
03-19
2024
作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们不能想着以暴制暴,要用文明的方法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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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尖上的舞者,为自由和正义呐喊!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踏踏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办案。
上海靖予霖律师事务所
攻刑以专,相靖予霖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
让无罪者沉冤昭雪,让有罪者罪当其罚。
广东保信律师事务所
用心做好每一次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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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专门办理刑事案件的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卓安所”)。卓安所深耕刑事法律服务领域,一心一意做好刑事法律服务,擅长刑事诉讼及刑事风控、刑事合规、监狱法律服务业务,已办理5000余件刑事案件,实现了刑法常见罪名全覆盖,并为上百万刑事法律服务需求者提供过线上、线下法律咨询、轻法服务及法律援助。 卓安所不断地追求卓越和成功,作为刑事法律的传播者、刑事风险的管理者、生命自由的捍卫者,秉承“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的执业理念,以客户平安为执业宗旨,致力于让刑事法律服务更有温度和力量。 为生命辩护,为自由辩护,我为你辩护。遇刑案,找卓安。 5000+件刑案 400+锦旗感谢 500+重大影响力案件 300+无罪化处理案件 500+缓刑 500+取保候审 300+死刑案件 500+毒品案件 600+官员案件 卓安的客户理念: 一切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创造价值 卓安的目标: 做一家有价值的律所 让客户满意——为客户创造价值 对员工赋能——提供美好生活方案 让合伙人成长——有职业成就感 在行业做输出——争做引领行业律所 对社会有贡献——推动法治点滴进步 卓安:一家“专精特新”,不一样的律所 一个行业改变,是从客户运营开始的,我们最大的不同在于律所同律师共同创造客户,并赋能律师服务客户。 专:专一、专业、专注 精:精细化分工、精细化产品、精细化作业 特:特色模式、特色运营营、特色激励 新:新组织、新场景、新服务、新生态 卓安:一家高度协作化、流程化、职业化,注重运营分工的律所 团队成立了两大中心:运营中心、业务中心。通过全面采购刑事律师平台的供应链服务,实现流量运营、内容运营、产品运营、客户运营、品牌运营、文化运营、组织运营、财务管理。通过搭建各类业务部门,重点关注暴力犯罪、食品药品环境犯罪、知识产权犯罪、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企业合规业务及相关产品,为客户提供最有体验的刑事法律服务。 卓安:一家为全国公检法律师刑事法律职业共同体分享执业技能的律所 卓安律师成为核心导师,在全国刑事律师平台打造以互动训练,以学员为中心的授课模式。面向法律职业共同体授课分享办案技能,探索公检法律师四方同堂培训新模式,开启职业培训新思路。卓安导师们足迹遍及百余座城市,为公检法、企业家、公职人员等两万余人,主讲800余场法律职业培训讲座。 卓安:一家以律所为中心、以客户为中心、以律师为中心的数字化律所 团队致力于用数字化重新定义刑事法律服务,并成立了自己的数字化技术团队和运营团队。通过打造数字化画像让律所法律服务看得到,数字化再造场景实现律所数字孪生,数字化管理系统让管理高效,让律所的法律服务变得可触、可感、可信。从预约、上门、谈案、签约、服务到留存,通过数字化打造极致客户全生命周期的法律服务客户体验。围绕律师找业务数字化、做业务数字化、知识服务数字化,全面提升效率,优化体验。 卓安:一家吸引了大量学者、前公安、法官、检察官、资深律师等复合型人才的律所 深耕刑事领域20余年,2名博士后、12名博士、10所知名高校教师、16名原公检法资深从业者,40余名资深律师,运营人才、专业人才、专长人才集聚一堂,群策群力从控、辩、审、学等不同视角共同探讨案件,只为做最好的辩护。 卓安:一家产学研一体化的律所 全国知名的刑事律师成安博士担任首席律师,带领北京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等各大知名高校毕业的博士、硕士共同组建创办。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高超的办案水平,及以客户为中心的办案风格在四川乃至全国法律行业内享有盛誉。同时,团队围绕公检法运行机制、律师辩护、办案程序、犯罪类型等进行专项研究,共推出65本专著书籍,200多篇学术论文,参与全国各地行业内数百个学术论坛、分享沙龙。 卓安:一家拥有全生命周期刑事法律服务产品的律所 团队致力打造人性化、透明化、专业化、职业化且高效的极致刑事法律服务体验。围绕客户做全生命周期管理,把刑事法律服务推向前端和后端,为此打造了客户所有场景的刑事法律服务产品体系,包括轻法服务、普法产品、刑事风控产品、刑事合规产品、刑罚执行阶段的产品 。不仅如此,每个客户不仅有专业的律师服务还配有职业的客户经理。为了让身陷痛苦的客户及家属感受法律的温度和力度,特别制定了 《客户全生命周期管理手册》、《法律服务产品手册》、《案件质量品控手册》。 卓安:一家平台化职业运营管理,拥有全国刑事领域生态的数字化律所 在全国首创平台化运营,通过委托运营的方式,将律所的运营赋能由平台提供,用互联网思维把刑事领域的传统业务重新做一遍。分工思维、平台思维、跨界思维、运营思维、互联网一直贯穿于律所的运营管理中,针对刑事领域垂类产品精耕细作,通过数字化、在线化重塑律所场景和业务场景,律师专注于业务办理和业务提升,便捷高效,提升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增强客户体验。同时,通过运营平台建立起全国刑事律师、刑事专业和刑事资源的生态,与全国各地刑事精英形成良性互动,打造良好沟通平台。 卓安:一家深受客户信赖的律所 为数十起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如“刘汉案” “李昌奎案” “悍马醉驾案”等案担任辩护。超过300个案件获得了无罪化处理,取得了6个珍贵的无罪判决。大量案件获得取保候审、缓刑、罪轻辩护等极好的社会效果及庭审效果,超过5000多名家属及被告人对卓安服务满意度极高,为律师赠送400余面锦旗表示感谢。 卓安:一家拥有全国影响力的律所 卓安业务遍布全国,所承办的大案要案均获得过CCTV,以及各省市电视台报道,引起了《中国法制报》《南方周末》等主流媒体的广泛关注。卓安深受行业认可,获得四川省律师行业党建标准化律师事务所党组织、四川省先进党组织、四川省律师行业文化名所等多项荣誉。多位律师受聘为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辩护研究中心、四川旅游学院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律师学院等多所高校特邀研究员,为四川省公安厅食药环侦总队、成都市政法委、成都市政府、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律协刑事合规委等30余家公检法、律协顾问单位提供优质的咨询顾问服务,获得100+荣誉表彰。 同时,卓安律师参与授课指导的亚布力人民检察院“司法云庭荟”创新做法就取得了最高检认可——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全国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创新100例》。中央政法委组织第三次全国政法干部学习讲座,时任最高院副院长在此次论坛上引用了卓安律师参与授课的全国刑事律师平台·出庭技能培训班培训视频,对这样的律师培训模式给予了高度评价。
陕西省西安市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20年11月18日,是经陕西省司法厅批准成立,由青年律师吴科、李明炫、高齐、张钢印、蔡倩雯和魏靖鑫等在秦匠刑事律师团队的基础上筹建起来的一家以刑事辩护和非诉(风控)业务为主的综合专业律师平台。 我所致力于专业化、流程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提供严谨细致、层次分明的法律服务。大团队坚持走精英团队路线,将单个律师的专业优势整合,能针对每一项法律服务需求的特点和难点,组建人员构成科学合理的律师团队办理案件,针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设有成熟的法学专家论证机制,以更好地在知识结构、时间与效率等方面为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强调信息化、法律工具化的有效性和程序性法律服务模式。 针对刑事业务和律所运营,暨“庭立方”刑事机构协同律所开展与“法律先生”、“法蝉”和“华律网”为合作契机的数字化和模块化律所网络模式,走信息化和多媒体相结合的新型律所法律专业建设模式,致力于“新基建”和“一带一路”政策形势调整律所的产业与专业对接模块的发展路径。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是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由原望之辩刑事团队发展和壮大形成,是专注刑事业务的专业律师事务所。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要业务是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以及为客户提供包括并不限于刑事风险防控、职务犯罪预防、财富风控、税务风控在内的刑事合规和刑事风控的非诉讼法律服务。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由资深刑事辩护律师和知名刑事风控讲师龚振中担任首席律师,本所律师多人为刑法或刑事诉讼法的法律(学)硕士和法学博士,多数具有司法实践经验,拥有20多年的办理刑事案件的实际经验,精通刑事法律、具备娴熟的刑事辩护技能。兼任广西区司法厅法律顾问、广西区公安厅维权专家顾问、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行业协会及学术组织负责人,先后参与过多部刑事方面的重要法律的修改和论证工作。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还依靠、整合和运用提供的大后台,小前台、刑事风控学院和刑事律师联盟等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刑事法律服务。
广东省深圳市
忠赢律师团,系卓建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的优秀刑事专业团队,得名取自《论语》“为人谋而不忠乎”,致力于为客户提供“标准化、可视化、人性化”的一站式优质法律服务。 服务范围: (一)刑事辩护、报案控告、刑事诉讼代理; (二)企业家刑事风险防范培训、刑事案件紧急应对处理、企业内部反舞弊调查; (三)企业合规专项、刑民交叉业务、常年法律顾问。
云南省昆明市
云南创启律师事务所前身为“云南聿展律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总部设在中国(云南)自贸试验区法律服务园区内,依托园区优势资源,致力于打造立足于云南本土、放眼全球、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律师行业品牌。 创启以“做客户的伙伴”为服务理念,不止于满足客户所需,更关注实现客户目标的方式,致力于为客户在广泛的业务领域提供优质、高效、全面的一站式法律服务。
甘肃省兰州市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是2019年5月经甘肃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律所秉承团队化办案,人性化服务,精细化管理的理念,打造真正意义上的精品、专业刑事律所。不求“大而全“,只求”小而精“。 律所成立一年来,我们秉承“把专业做到极致”的办案理念,案件取得了很好的辩护效果,主要有: *德合拉加强迫交易案,蒙彦龙寻衅滋事案起诉时四个罪名,经过辩护最后定罪的罪名只有一个。 *张丹丹故意伤害案,被省高院列为刑事观摩庭,兰大法学院组织研究生观摩了庭审。 *马来海麦故意杀人案,经过律师深入细致的工作,使得被告人被判死刑的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马进孝滥用职权案免刑 *唐致虎滥用职权案免刑 *李燕私分国有资产案不起诉 *王进海包庇案免刑
河南省郑州市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系2020年河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地之中”郑州。团队成员由一群法律功底深厚且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刑事辩护律师组成,其中多名律师拥有十年以上办理刑事案件的经验。 团队充分运用法律法规及实践经验的优势,为客户提供精细专业的刑辩服务,主要在刑事诉讼各阶段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同时,团队注重与时俱进,根据企业特性提供优质、专业的刑事合规、刑事风险控制等非诉讼法律服务。 作为一家专注办理刑事业务的专业律所,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成为河南最具影响力的刑事律师团队。团队坚持以证据裁判为原则,用专业的法律知识、精湛的证据分析辩护方法为当事人提供无罪、罪轻的辩护,取得了良好的辩护效果。根据多年的刑事辩护经验,团队还分析总结出一套系统完善的辩护流程。从案件的基本进程为主线,将案件从侦查、审查起诉至审理阶段总结出辩护工作流程,力求为当事人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 河南沣贤律师事务所依靠、整合庭立方刑事律师平台的资源,运用互联网技术,以专业为本,以维护当事人利益为最高原则,以诚信为基本准则,集合团队的集体智慧,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打造刑事辩护专业品牌。
广东省河源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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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剑走天涯,只为不平划长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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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斗中,我用全部的精力和知识来帮助我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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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安(昆明)律师事务所
忠于客户的信任,为其提供专业、尽责、温暖的刑事法律服务,忠于自己挚爱的职业,守护良知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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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15
2024年3月19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H某某再一审的开庭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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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16:15
2024年3月18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盘州市人民法院参加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L某某再一审的第三次开庭活动。下午,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贵州省六盘市与涉嫌合同诈骗罪、骗取出口退税罪的被告人H某某作再一审的开庭准备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 [骗取出口退税罪] 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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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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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9日,江苏神阙律师事务所刑事合规中心主任史纯律律师在江阴市人民法院为L某诈骗案出庭辩护,公诉机关当庭将量刑建议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不适用缓刑变更为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缓刑一年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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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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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5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龙芹芹(实习)律师到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案件的上诉人W某某的二审庭审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日下午,龚振中律师、黄露仪律师到广西河池市环江县看守所会见了涉嫌受贿罪、贪污罪的上诉人H某某,与其交换了相应的二审辩护意见和补充调查内容,并与家属进行了相应的沟通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 [贪污罪]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 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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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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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1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欧喆(实习)律师到广西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参加了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告人L某某一案重审的庭审活动,效果很好,预计能够认定防卫过当成立、判处10年以下刑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同日晚上,龚振中律师主持召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2024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四项会议内容:1.2024年本所的具体工作的计划与安排。2.公布本所相关人员及职务的调整与任命。3.组织全所律师学习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和律师协会禁止炒作案件的相关规定。4.关于本所举办律师协会培训课程的安排与申请。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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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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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6日上午,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因为检察院临时将L某的下线由22名追加到33名,需要延期审理,变更起诉书,辩护人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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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9:59
2024年3月5日全天,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龚振中律师等人在来宾市兴宾区法院参加J某某等10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的一审庭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龚振中,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广西大学兼职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广西警察学院校外实务导师;庭立方刑事风控学院核心导师;广西区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广西同望应用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广西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广西自治区优秀律师。 龚律师先后办理和指导过1000多件刑事案件,曾为数百名被告人进行过刑事辩护;多名被告人一审被判处死刑等刑期之后,经过龚律师的辩护,二审改判为死缓、缓期、不起诉、无罪或减轻、从轻处罚;发表过数十篇刑事方面的专业文章。 龚律师先后担任过广西区党委统战部、广西区公安厅、广西区司法厅、广西区工商联、广西区消费者协会的法律顾问或专家顾问。 龚律师带头成立了刑事专业所-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完成了企业及企业家等57个领域刑事风控的专题研究,给广西投资集团等近400家企业和单位、进行了500多场(次)刑事风控和刑事合规的讲座与培训。 地址:广西南宁市佛子岭路11号荣和e中心A座19楼 电话:13807805226 0771-5782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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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19
08:36
3月18日上午,张昆杰律师同当地三名律师一起为销售假药罪一案的两位上诉人出庭辩护,庭审开始,张律师就管辖权、非法证据排除、鉴定人出庭等问题阐明了观点,休庭后,经合议庭合议,决定将庭审临时改为庭前会议。
Criminal Law Library
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刑事拘留。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的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到15日,行政拘留处罚合并执行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司法拘留: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情节严重的人,在一定时间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民事诉讼法》。司法拘留的期限为15日以下。刑事拘留:是指执法机关在一定的紧急情况下,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临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是《刑事诉讼法》、《刑法》。法
2021-09-30 16:05
一、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二、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根据上述
2021-09-28 17:40
作为一个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我们不能想着以暴制暴,要用文明的方法解决问题。
2024-03-19 1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