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8日,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重律师代理的Z某涉嫌行贿罪一案,由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宣判,Z某获得轻判,被宣告缓刑。
Z某涉嫌行贿一罪案在青羊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重律师作为Z某的辩护人出庭为其辩护。检察机关指控Z某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57万元左右,构成行贿罪。庭审中,李重律师就Z某属于从犯、主观恶性小等问题发表了辩护意见。
法院充分采纳了李重律师的辩护意见,Z某最终获得轻判,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一审宣判后,Z某及其家属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表示不上诉。Z某及其家属向李重律师为本案付出的努力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对李重律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体现的专业素质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给予了高度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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