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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经历:
1994年 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1998年 开始在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工作,后担任刑事业务部部长;
1999年 就读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法学,师从中国十大杰
出青年法学家左卫民教授。
2002年 到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任教;
2003年-2009年 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008年 就读于四川大学法学院,攻读博士,研究方向为刑事诉讼制度,师从中国十大杰
出青年法学家左卫民教授。
2010年至今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高级合伙人;
(二)个人职务和荣誉:
一:个人职务: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诉讼法教研室教师。
二:个人荣誉:
1:西南民族大学首席法律顾问、并于2007-2008年度被西南民族大学评为优秀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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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年度被评为成都市优秀青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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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被高新区人民法院聘请为特邀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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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被成都市公安局聘请为执法监督点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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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参加美国天普大学和中国清华大学主办的《实践性法学教育讲义》圆桌会议,并获优秀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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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参加第八届中国律师论坛并发表重要演讲。
7:独立创建了“四川刑事律师网”,成为所有刑事律师办案参考的最丰富的“图书馆”,创造了同类网站的最大点击量。(一个月点击量近二十万人次)。
8:长期被人民法院网、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博客网、中顾网刑事版评为博客之星和封面人物。
9:担任了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会员会副主任委员、成都市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委员。为推动四川刑事辩护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亲办大案要案:
1、担任龙泉驿区前区委书记弓某、副区长苏某贪污、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辩护人。
2、担任达川地区前农业银行副行长、德阳农业银行行长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非法发放贷款、非法出具金融票据一案的辩护人.
3、担任国土资源厅前副厅长、土地利用处处长张某、岳某受贿案的辩护人。
4、担任了乐山市高新区管理委员会主任、国土局局长陈某、彭某挪用公款罪、私分国有资产一案的辩护人。当事人获缓刑。
5、担任青白江区粮食局局长梁某玩忽职守罪一案的辩护人,成都市检察院撤消起诉。
6、担任被告人薛某虚报注册资本、合同诈骗案的辩护人,高新区法院一审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十一年,二审成都中院以虚报注册资本罪改判为两年。
7、担任成都市科技局前规划处章某受贿、挪用公款一案的辩护人。二审挪用公款不成立,从十三年减为十年。
8、担任付德华故意杀人案件二审辩护人,一审判处死刑、二审改判死缓。
9、担任被告人巫某故意杀人案的辩护人,罪轻辩护成功被告人判处无期徒刑
10、担任被告人李某非法经营案,无罪辩护成功郫县检察院撤消起诉。
11、担任被告人陈某伪造有价票证罪的辩护人,成功辩护后获缓刑。
12、任某高校被武侯区检察院指控为单位受贿,无罪辩护成功武侯区检察院撤消起诉。
15、担任四川省某展览管馆长的受贿、挪用公款、贪污案的辩护人。
19、担任成张某、唐某故意抢劫致人死亡一案的辩护人,成功让当事人唐某从轻罚。
20、担任成都某公司驻无锡办事处销售经理某某职务侵占案的辩护人,武侯法院从轻处罚,被告人获缓刑。
21、在侦查阶段担任某成都某知名电脑公司销售经理赵某的法律帮助人,成都市公安局经经侦处无罪释放。
22、代理成都某公司控告其分公司经理职务侵占罪,该经理为都江堰市人大代表,通过控告罢免了其人大代表资格,并由成都市检察院批准逮捕。
23、担任王某交通肇事罪的辩护人,提出有力辩护材料,被告人获得武侯区人民法院从轻处罚(缓刑)。
25、被告人代某涉嫌抢劫罪一案的辩护人,成功辩护为敲诈勒索。
26、担任四川某石油公司副经理贪污一案的辩护人被告人获缓刑。
(四)办案经验丰富,并兼具良好人脉关系:
成安律师承办了几百件刑事案件,积累了丰富的刑事办案经验,在办案过程中,注重对细节的关注,注重从证据入手,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有口皆碑的职业道德和驾轻就熟的职业技能铸就了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了当事人和同行的尊重和认可。从学士、到硕士、到博士的专业学历背景更是凝聚了丰富的人脉资源。在解决问题的方式上,力求多方资源整合,多元化解决纠纷的思路,从而达到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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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西南政法大学教授,诉讼法专业博导孙长永教授合影 与川大985工程首席科学家,博导,龙宗智教授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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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博士生导师、刑事诉讼法专家陈刚教授合影 为毕业博士同学庆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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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省公安厅看守所刘行勇副所长合影 受邀参加刑事辩护与司法鉴定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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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矿业公司讲学 与律师同行学习交流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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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邀参加市公安局和市司法局联合举行的《律师法》座谈会 与西南民大赵校长、土登校长等一同参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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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执法监督联系点授牌仪式后与公安局法制处领导合影 受邀参加省高院和川大法学院联合举办的量刑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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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受邀来我所听取工作汇报
(五)顾问单位:
1:西南民族大学
4:四川文翰宾馆
6:四川宏亿集团
9:成都阳光百货
10:四川省长青汽车贸易公司
11:成都市墙体材料协会
12:四川丰达饲料公司
15:四川少城医院
16:四川邮电医院
17:四川通信发展实业公司
成都市企业家协会、成都汽车汽配商业协会、四川富田制衣有限责任公司法、四川省公安厅四川卫视《警界纵横》栏目、西南交大房地产《沟通》杂志等数家媒体.........
(六)我的博客:
1: 博客之星: www.9ask.cn
2:点击量最高的几个博客:
中顾网: http://www.9ask.cn/blog/user/chenganlvshi/
法律之星:http://blog.law-star.com/blog/user/chenganlvshi/
东方财富网: http://blog.eastmoney.com/daixi1001
中国法院网:http://blog.chinacourt.org/wp-profile1.php?author=19532
(七)个人公告:
1:主要执业领域:刑事辩护、刑事控告、公司顾问。
2: 执业信念:忠于客户的信任,最大限度维护其合法权益;忠于自己挚爱的职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
3:生活格言: 感恩生活、快乐付出 !
4:理论功底深厚,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
成安律师对刑法和刑事诉讼法学的知识有较为全面的学习和研究,对实践操作有丰富的经验和深刻的体会,擅长于诉讼制度理论以及相关实务领域的教学与实践运用。先后在《中国律师》、《西南民族大学学报》、《民主与法制》、《律师与经济》《成都理工大学报》等核心专业公开刊物发表数篇文章;合著有《走向技术化的中国刑事司法》一书。
(八)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航空路6号丰德国际广场B2座9楼 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
电话 :028-86181661
传真:028-85266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