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卫民,教授,法学博士,诉讼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导师。

一、个人简介:
1981年至1988年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5年至1999年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 获法学硕士及法学博士学位
1988年至今 在四川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1992年 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1994年 破格晋升为教授
1997年 首批入选教育部人文社科“跨世纪优秀人才”
2000年 获教育部首届“青年教师奖”
2001年 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并担任博士研究生导师
2003年 被评为四川省学术与技术带头人
2004年 入选人事部首批“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2005年 获中国法学会“第四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称号
获得2005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
2008年 荣获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
曾为美国耶鲁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哈佛大学、德国马普外国及国际刑事法律研究所等机构访问学者
现为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大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四川大学中国司法改革研究中心(前西南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四川省法学会副会长、人民法院报社学术顾问委员会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川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
主要从事诉讼法学和司法制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承担了包含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和谐社会的构建与人民内部矛盾解决体系的完善》、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简易刑事程序研究》在内的多项国家级、省部级、福特基金项目、中国—欧盟法律和司法合作项目等科研课题;独立或合作出版并发表了以下著作和论文:
(一)、著作:
(二)、论文:
1、《法院制度现代化与法院制度改革》
2、《权利话语/实践的艰难展开:1996年中国刑事诉讼法典修改的反思》
3、《司法审判职能之分化:传统型与现代型法院制度的比较研究》
4、《背景与进路:法院制度现代化的宏观考察》
5、《法治社会中的法院功能》
6、《公民诉讼权:宪法与司法保障研究》(左卫民、朱桐辉)
7、《论民事程序选择权》 (左卫民、谢鸿飞)
8、《从合法到非法:刑讯逼供的语境分析》(左卫民、周洪波) 《法官的知识:一个导论》(左卫民、谢鸿飞)
9、《法院的案卷制作:以民事判决书为中心》(左卫民、谢鸿飞)
10、《后现代之法院形态:考察与反思》(左卫民、周长军)
11、《谁为主体 如何正义》(左卫民、朱桐辉)
12、《司法中的 主题词》(左卫民、谢鸿飞)
13、《以人为本:司法改革的新理念》(左卫民、朱桐辉)
14、《幽暗的事实与尴尬的法官》(左卫民、谢鸿飞):
15、《证据制度国际性准则与中国刑事证据制度改革》(左卫民、刘涛)
16、《传媒与司法关系新探》(左卫民、汤火箭)
17、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等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逾百篇,其中有50余篇被《新华文摘》、《人大复印资料》、《高校文科学报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等》转载。
2、在中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问题的研究上,左卫民教授通过对1996年以后中国刑事诉讼立法和司法实践的深入剖析和反思,认为新刑事诉讼法未能得到很好的执行,主要是因为人们没有厘清对刑事程序价值的认识,对诸如权利如何保障、诉讼制度的实现条件等问题没有获得一个系统的、清晰的认识,以及对国外的司法制度及其发展趋势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和宏观深入的把握。基于此,左卫民教授提出: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未来改革应当将人权保障的根本目标确定化,但是在诉讼模式上并非必须完全英美化,或许更应借鉴当代大陆法系的做法和成功经验;这种改革应当是一个目标坚定、过程渐进,有建构理性,更注重演进理性,不仅推动刑事诉讼制度自身的改革,还同时推动其他制度共进的一个全新的、系统的工程。
3、左卫民教授提出了司法之主体性理念的观点,即在司法制度的建构和运作中,尊重公民和当事人的意愿、保障其权利和自由,维护其尊严,让其发挥决定、支配和主导作用,避免沦为客体的司法价值观。左卫民教授以司法的主体性理念为标准,对我国当前的司法制度及其改革进行了深刻地剖析,认为目前首要的问题是在价值追求上未确立“以人为本”、服务公民的司法主体性理念;而相应的事关主体性保障的制度或匮乏或乏力。因此,司法制度设计和改革首先要求在观念层面上应当鲜明地将主体性理念作为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其次应当进行制度规范的建构和改革,以保障司法主体性理念的践行。
4、法院是目前我国司法改革的重要场域,左卫民教授借用现代化理论,运用“理想类型”、功能主义和比较等多种研究方法,以法理学、政治学和社会学等多学科知识为学术背景,对法院制度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提出了传统型法院和现代型法院的理论范畴,并通过具体的考察和分析揭示了一个相关的命题,即在世界范围内所存在的这两种法院制度整体形态差异较大,而由传统型法院向现代型法院的转化乃是不可阻挡的趋势,中国的法院制度也走着同样的道路;并就中国法院制度的改革,提出了“整体的理解,渐进地推行”的基本指导观念,即应当既有整体性的制度设计思路,又要从解决最基本的具体问题入手。
5、在刑事诉讼法学的研究方法上,左卫民教授认为未来的刑事诉讼理论研究应当继续倡扬个性,鼓励多元思维,拒绝平庸和媚俗倾向,“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既往的注释、比较和实证等研究方法必不可少,但同时更应侧重多学科、多背景的法哲学、法社会学研究方法,将多元研究进一步引向深入。
1、《价值与结构——刑事程序的双重分析》,四川大学出版社1994年,法律出版社2003年再版
2、《刑事诉讼的理念》(合著),法律出版社1999年
3、《刑事程序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1999年
4、《变迁与改革:法院制度现代化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0年
5、《合议制度研究:兼论合议庭独立审判》(合著),法律出版社2001年
6、《在权利话语与权力技术之间:中国司法新思考》,法律出版社2002年
7、《诉讼权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
8、《最高法院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4年
9、《简易刑事程序研究》(合著),法律出版社2005年
10、《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法律出版社2007年
11、《变革时代的纠纷解决:法学与社会学的初步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
12、《中国司法制度》(第二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7年
13、《诊所法律教育在中国本土化与多元化探索》,四川大学出版社2008年
14、《中国刑事诉讼运行机制实证研究:以审前程序为重心 (二) 》,法律出版社2009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