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位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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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不一定都会被批捕,在一些情况下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2022-05-16 10:54:43 4428 0 0
16周岁以上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14周岁以上不满16周岁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对其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承担刑事责任;已满12周岁不满14周岁属于特殊刑事责任,对其所犯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承担刑事责任。
2022-05-16 10:54:19 3159 0 0
如果是非法持有20克海洛因或者冰毒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量刑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来定。
2022-05-16 10:53:45 3978 0 0
以非法占有的目的骗取别人31万元,构成诈骗罪,并且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2-05-16 10:53:24 4293 0 0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诈骗二万五属于诈骗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022-05-16 10:53:03 4284 0 0
一、基本案情 深圳Y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Y公司)系深圳H智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公司)的音响设备供货商。Y公司业务员王某某,为了在H公司音响设备选型中获得照顾,向H公司采购员刘某甲陆续支付好处费25万元,并在刘某甲的暗示下向H公司技术总监陈某行贿24万余元。由王某某通过公司采购流程与深圳市
2022-05-15 10:11:48 10164 0 0
第218号——姜某受贿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姜某,男,48岁,汉族,大专文化,原系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区分局局长。因涉嫌犯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于2001年9月17日被逮捕。 江苏省淮安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姜某犯受贿罪、私藏弹药罪,向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公开审理查明:
2022-05-15 10:00:46 11098 0 0
第217号——万某受贿、挪用公款案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万某,男,1943年12月26日出生,初中文化,原系甘肃省白银市白银有色金属公司副经理。因涉嫌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于1999年5月28日被逮捕。2001年3月28日被取保候审。 甘肃省兰州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万某犯受贿罪、
2022-05-15 09:55:51 11629 0 0
一、基本案情 被告单位上海A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上海B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被告人关某某系A、B两家公司实际控制人。 2016年至2018年间,关某某在经营A公司、B公司业务期间,在无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介绍,采用支付开票费的方式,让他人为两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
2022-05-14 09:35:40 9605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