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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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法纳刑辩 作者:熊秋红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教授 来源:《中外法学》2020年第5期、悄悄法律人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与量刑建议的正当性基础 (一)量刑规范化改革 …… 2012年修改后的刑诉法吸收了量刑规范化改革的部分成果,规定在法庭审理阶段应当专门对量刑事实、证据进行调查、辩论,亦即量
2021-07-01 16:27:56 3294 0 0
转自:法纳刑辩 来源:《中外法学》2020年第5期、悄悄法律人 作者:陈瑞华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引言 ……可以简要分析几个有影响力的案例。 第一个案例是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交通肇事逃逸案件。被告人酒后驾驶车辆撞死一人后,逃离现场,后主动投案,交代了实施交通肇事的事实。 被告人
2021-07-01 16:23:48 4446 0 0
转自:法纳刑辩 来源:人民司法、刑事法库 作者:聂昭伟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摘要 在一人公司中,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容易发生混同。行为人将部分公司财产用于个人,主观上难以认定具有非法占有的故意,客观上并未侵犯到公司股东的权益,而针对公司外部债权人的权益,则可以通过适用公司法中的公
2021-07-01 16:19:03 5310 0 0
转自:法纳刑辩 在现代司法证明活动中,与言词证据相比,物证因其具有更强的客观性和稳定性,证明力更高,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起到重要作用甚至关键之作用,司法实务中,物证的认定和采信标准较为严格,尤其在毒品犯罪中,毒品提取、保存难度高,毒品数量直接影响被告人的刑期。 辩护人常常从毒品的提取、保管、流转、含量等
2021-07-01 16:11:21 3510 0 0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 曾文科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摘要:关于《刑法》第356条中的“被判过刑”,应从毒品再犯从重处罚的根据、禁止重复处罚原则与文义边界三个角度进行实质理解。“被判过刑”系指因走私、贩卖、运输、制造、(包括实施了这些行为但因为犯罪竞合没有以这些罪名定罪的情形),经我国法院确
2021-07-01 16:01:51 3870 0 0
内容提要 禁止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这是三令五申的一条禁令,但效果并不好。应该说,在公安机关插手经济纠纷的案件中,绝大多数是公安机关不能正确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换言之,如果一开始就知道是经济纠纷,也许就不会插手了。正是因为难以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所以客观上插手了,主观上其实并不愿意插手。只有
2021-07-01 15:57:43 12807 0 0
转自:刑法界 摘要 特定不法行为引起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具有引起重大事故发生的现实、紧迫危险,是危险作业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在严格限制入罪的条件下,以极轻微业务危险犯的设置和适用,最大限度地遏制、预防危害生产安全重罪的发生,是《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危险作业罪的规范目的。与典型的刑法保护前置化
2021-07-01 15:56:03 7956 0 0
转自:刑法界 摘要 为有效防止长期以来困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了三方面的修正。关于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通常情况下可直接依据行为人所在行业的相关规定来判断,复杂场合下必须组织相关专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判断;如果隐患已经具有发生结果的
2021-07-01 15:52:25 5544 0 0
作者:李立众(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来源: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21年6月24日 摘要:为贩卖而买入毒品的,实务上均以贩卖毒品既遂论处。但是,这一做法既不符合“贩卖”一词的词义学原理,也不符合犯罪停止形态理论,同时导致的适用过多。对于为贩卖而买入毒品的行为,是基于预备犯、未遂犯原理而得以
2021-07-01 15:47:58 3681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