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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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作者:李辰君 第二作者:杨璇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为行为犯、举动犯,行为人的主观是否明知,直接关系到罪与非罪,部分案件中对生产、销售金额的认定,影响到行为人的量刑。因此本文通过整理刑事审判参考案例、指导案例、无罪案例等,发现了目前司法实践中对本罪名的主观明知认定
2021-04-16 10:19:43 26325 0 0
作者:郝斌,安徽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来源:检察日报2021.2.23第七版 收藏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在交易中诈骗罪的认定远较一般商品要复杂。故而,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国司法实务少有将收藏品交易中的欺诈行为作为诈骗罪处理的案例。但随着实践的发展,刑法理论与司法实务逐渐形成了一定的共识,即收藏品交
2021-04-15 14:20:07 3438 0 0
来源:中国法院网 实践中,对于借款型诈骗案件,如果主观方面的非法占有故意是靠推定的,行为人后续的突然还款行为可能会对抗推定的成立。很多地方将立案时间作为界限,立案之前归还款项的一律无罪,认为主观方面无非法占有故意,推定不成立,不管其归还的款项来源是否合法或者非法。 笔者认为,这样操作虽然有易于实践
2021-04-15 14:17:50 3438 0 0
转载来源:法信 最高法观点 网络诈骗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十种: 01 网络中奖诈骗 这是目前最常见的一种诈骗手段。行为人常常假借当前的热点事件实施诈骗,如假借“我要上春晚”、“中国好声音”等热播栏目节目组的名义,通过QQ、弹窗广告、随机拨打电话等形式发布中奖信息。被害人信以为真与其联系后,行为人会以需
2021-04-15 11:55:34 2529 0 0
一、刑法条文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
2021-04-14 15:35:19 5112 0 0
【来源】人民司法 案例(总第781期)2017年5月 【作者】郝廷婷,杨中良,魏军 【作者单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要旨】针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的电信诈骗,因客观原因无法查实被害人,而在案其他查证属实的证据足以证实
2021-04-13 12:13:04 4356 0 0
诈骗罪 注:暂缺西藏、甘肃 地区 数额 法律依据 全国规定 1、数额较大: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1〕7号 2、数额巨
2021-04-13 12:12:08 8496 0 0
2014年7月,霍山县法院就六安市人民医院原院长朱德昌涉嫌受贿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十万元。 据了解,朱德昌自2004年4月起担任六安市人民医院院长,案发前任六安市卫生局正处级调研员。检察机关指控称,2006年至2007年,朱德昌利用职务便利,为安徽天成建设
2021-04-09 11:48:15 36342 0 0
2015年3月19日,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三亚市人民医院原院长姚震犯受贿罪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姚震有期徒刑十年。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初,三亚市人民医院整体改扩建二期工程项目开始招投标,林某、孙某为了取得该项目承包权,多次找时任院长的被告人姚震要求帮忙,姚震答应并给予协助。
2021-04-09 11:46:35 8793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