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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交通设施罪严重后果如何进行判断?

2022-03-09 15:31:36   3618次查看

律师解答:破坏交通设施罪的严重后果涉及对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社会危害性的衡量,不能仅看具体交通设施本身的价值,还应当注意考察行为通过对这些设备的破坏而给不特定人的人身和重大财产安全带来的危险或造成的损害,从而进行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以上就是卓安律师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刑事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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