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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亿元“打赏”实为洗钱!上海警方破获全国首例直播“打赏”洗钱案

2023-05-18 21:59:37   1530次查看

先是在直播间内狂刷礼物,送直播至平台榜首,接着主播将钱再返还至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账户,由此嫌疑人将赃款“洗白”,主播赚流量和中介费……5月15日上午,记者从上海市公安局新闻发布会获悉这起全国首例利用网络直播“打赏”实施洗钱犯罪案件。 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部署下,上海警方在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反洗钱部门和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支持配合下,日前抓获犯罪嫌疑人21名,捣毁一条寄生于网络直播平台、洗兑转移非法集资等黑灰资金的新型洗钱犯罪产业链,涉案金额近亿元。 

 

集资诈骗案牵出“打赏”疑云 

 

此案肇始于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办理的一起集资诈骗案,警方查明犯罪嫌疑人在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间,先后设立了多家公司,以新能源车辆融资租赁收益权转让的名义,通过线下门店向社会公众承诺高额收益,销售各类理财产品,进而非法募集资金,并最终大肆挥霍。犯罪嫌疑人陆续到案后,警方持续推进追赃工作,力求最大限度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 2022年6月,警方在对涉案资金进行追查的过程中发现,有巨额赃款被用于在某网络直播平台充值打赏。尽管警方在办案过程中见到过许多犯罪嫌疑人将赃款肆意挥霍的情况,但将巨额赃款用于打赏主播实属罕见,这引起了警方的关注。 由此入手,警方全力梳理排查了涉案赃款被用于充值打赏的记录明细。随着调查的深入,警方甄别发现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在充值打赏网络主播后不久,其个人账户中便会收到网络主播打来的巨额钱款。 上海公安经侦部门随即成立专案组开展立案侦查,并迅速锁定了李某等4名存在事后集中批量返款等可疑行为的网络主播。 

 

名为网络打赏实为洗钱犯罪 

 

以网络主播为切入点,警方循线深挖发现这些主播都曾与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来往密切。经过进一步缜密调查,警方成功挖出一条少数网络主播通过接受打赏“刷流量”,并为集资诈骗团伙清洗转移赃款的新型洗钱犯罪通道。 经查,自2019年6月至2020年7月期间,上述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为转移隐匿犯罪所得,结识了在某网络直播平台担任主播的犯罪嫌疑人李某等人,提出由其在李某等人的直播间内打赏礼物,为其抬高直播人气和曝光率,帮助其赚取直播平台榜首奖励,并指使李某等人事后再将所收取的打赏钱款返还至集资诈骗犯罪嫌疑人的个人账户中。 事成后,李某等人还可从中收取部分佣金作为报酬。随后,李某等人在明知打赏钱款系集资诈骗犯罪所得的情况下,通过在直播期间接受打赏的方式收取赃款,并通过提现、转账等方式洗兑打赏资金,以此为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赃款。 不仅如此,警方经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20年10月以来,有多名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嫌疑人通过社交软件结识了当时正担任李某直播工作室员工的范某等人。 为了帮助这些犯罪嫌疑人清洗和转移犯罪赃款,范某等人充当打赏币中介,在明知犯罪嫌疑人的资金系违法所得的情况下,以原价6折至7折不等的价格购买犯罪嫌疑人使用赃款充值有大量打赏币的平台账户,然后再以原价7折至8.5折不等的价格将平台账户转手对外销售,从中赚取差价,为这些上游犯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 

 

全链打击推动源头治理

 

今年2月8日至9日,经过事先制定周密抓捕方案,在公安部的统一指挥部署和相关省市公安机关的大力配合下,上海警方在全国11省市分批次展开集中收网行动,一举抓获李某、范某等21名犯罪嫌疑人。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掩饰、隐瞒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提供资金账户的、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涉嫌洗钱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其他方式掩饰、隐瞒的,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涉案网络主播通过接受打赏后提现转账的方式,为上游犯罪团伙清洗转移赃款,并借助违法犯罪资金制造虚假流量,严重破坏了金融管理秩序。打赏币中介在明知打赏币系使用黑灰资金购买的情况下,以低买高卖的方式非法牟利,助长了违法犯罪资金的清洗和转移行为,也严重侵害了行业健康发展。 洗钱和地下钱庄犯罪行为为非法集资、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清洗和转移赃款,帮助上游犯罪逃避警方的查冻追缴,不仅加大破案追赃难度,也助长了上游犯罪滋生。 本案中,上海警方通过打击查处洗钱和地下钱庄犯罪团伙,及时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案件告破后,警方全面分析犯罪手法,提炼行业风险,并第一时间预警通报行政部门,推动源头治理。 目前,经检察机关批准,李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洗钱罪已被警方依法执行逮捕,范某等17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警方将持续深挖上游犯罪,力求全链打击。

转自: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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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周娜 律师

北京重光(天津)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刑事委员会主任 中国法学会会员 天津市法学会犯罪学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法学会诉讼法学分会常务理事 天津市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 委员 天津市律师协会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 委员 天津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全国中小企业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起草人 司法部首批死刑复核案件法律援助律师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法治智库成员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员 北京科技大学天津学院客座教授 天津商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天津财经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导师 天津市律师协会执业实习人员培训讲师 国际注册反舞弊师 高级企业合规师 庭立方企业合规金牌讲师 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 曾任天津市某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长、审判员,十四余年的法院工作,累计办理职务犯罪、经济犯罪、刑民交叉犯罪、传统犯罪等各类刑事案件 1000余件。 2013年取得法律硕士学位。2014年转岗从事律师工作,期间担任大型企业法律顾问,包括为多家跨国企业天津地区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支持。周娜律师采用团队化办案模式,进行精细化辩护。办理的多起涉黑涉恶犯罪、重大职务犯罪、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取得了无罪、不起诉、公安撤案、不批捕的良好辩护效果。周娜律师团队将继续秉持“精进、实干、利他”的执业理念,结合法律、商业、政策、舆情等因素,服务于刑事辩护、刑事控告、企业刑事合规领域,为当事人提供最佳解决方案,争取当事人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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