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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乐刑辩团队雷英辉律师撰写焦某涉嫌贷款诈骗案一审结案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02 00:00 浏览:3324次 动态二维码

一、案情简介 侦查机关2019年6月28日决定对兰州MS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2年6月至12月涉嫌骗取贷款1.1亿及2015年12月25日兰州GY物业有限责任公司涉嫌骗取贷款0.2亿立案侦查。焦某某时任涉案开发公司出纳及物业公司法定代表人。原涉案公司副总经理、财务人员、银行工作人员共八人涉案。检察院量刑建议2-3年。   二、办案过程 本案当事人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有异议,承办律师一审代理期间会见当事人11次,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就案件存在的问题进行沟通,积极主动的向承办检察官、法官提出自己对案件的看法和观点,并向提交了相应的无罪辩护意见。2020.11.30,2021.3.2榆中县人民法院两次开庭审理,八位被告辩护律师均做无罪辩护,2021.7.14宣判。2021甘0123刑初--号。   三、辩护思路 辩护人的无罪辩护意见为:1、指控的两起涉嫌犯罪中,被告人均系基于合法的民事委托签字,不构成骗取贷款罪;2、及的第二、第四两项指控,相关贷款已经(2018)甘01民初---号、(2019)甘01民初---号判决生效,正在执行中。贷款方提供了足额抵押。因此,起诉书指控的损失数额与事实不符,没有实际发生。   四、办案结果 被告人焦某犯骗取贷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罚金两万,犯罪所得予以追缴。 委托辩护人继续代理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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