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科 严选律师
陕西云善律师事务所
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时间:2017-09-25
今天和朋友逛街时,朋友向我指着街上使用惯用伎俩招摇撞骗的骗子,和我讨论和诈骗有什么区别,其实对于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大家了解的并不是很清楚,有时有容易混淆。为此庭立方小编特意整理了关于招摇撞骗和诈骗的区别的一些法律知识,以便大家在以后的生活中能够分辨的清楚,希望有所帮助。
一、什么是招摇撞骗和诈骗?
招摇撞骗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款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由于这种行为完全不使用暴力,而是在一派平静甚至"愉快"的气氛下进行的,加之受害人一般防范意识较差,较易上当受骗。
二、招摇撞骗与诈骗的区别
两者都表现为欺骗行为,而且
(1)侵害的客体不同。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而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一些,它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4)构成犯罪有无数额限制的不同。只有诈骗数额较大以上的公私财物的,才可构成诈骗罪;而法律对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罪的构成并无数额较大的要求,这是因为,这种犯罪未必一定表现为诈骗财物,而有可能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首先和集中地表现为由特定的犯罪手段所决定的对国家机关的威信和正常活动的破坏。尽管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有上述区别,但在行为人冒充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去骗取财物的情况下,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犯。
法条链接:
根据
综上所述,招摇撞骗和诈骗都是犯罪活动,但是两者的区别是从客体、手段、目的、涉案数额上来区别的,有时候招摇撞骗与诈骗都不是显而易见的,所以出门在外一定要多注意,提高防范意识,遇到招摇撞骗和诈骗情况记得报警处理。以上就是关于招摇撞骗与诈骗的区别相关的法律知识,如果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咨询,请向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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