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磊 严选律师
广东知恒(前海)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中山市
发布时间:2017-10-17
虚假诉讼作为一般的案件,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定罪量刑,同时公安司法机关是需要开展刑事诉讼活动,收集、被告人的相关证据的,认定犯罪是有条件的,那么,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什么呢?为您辩护网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
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其次,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
具体而言,包括以下几种类型:
1、“无中生有”型,即行为人虚构债权债务关系,伪造证据,如借条、还款协议等, 并以此作为依据向法院起诉,要求被害人履行“债务”;
2、“死灰复燃”型,即行为人以被害人已经履行完毕但没有索回或销毁的债务文书为凭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害人再次履行;
3、“借题发挥”型,即行为人伪造有关证据,使债权的标的扩大,或篡改借据上的借款金额、伤残鉴定书的伤残等级结论等。
法律依据:《》
第三百零七条之一 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虚假诉讼罪的入罪条件是需要行为人具有,并且是需要有虚假诉讼的犯罪故意的,需要通过向人民法院制造虚假诉讼的方式,来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为您辩护网的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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