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人民法院没有刑事拘留权。那么,刑事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吗?庭立方整理了以下知识供您阅读。

刑事拘留是行政违法行为吗?
刑事拘留是对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是违反《》规定的犯罪。而一般的行政违法行为,最多也只是处以行政拘留,二者是不一样的性质。
法律依据
《》第八十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另外,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更多相关问题,可以向庭立方的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