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藏、包庇罪对于司法活动而言,是一种巨大的阻碍,对于社会而言,也具有很强的危害性。但在我国,许多民众对其理解不是很深,对于在不同法律、不同情况下处罚原则都不是很清楚。就由庭立方小编为大家详细解读窝藏罪与包庇罪量刑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窝藏罪与包庇罪量刑
1、窝藏、包庇罪的定义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罪名,具体包括窝藏罪和包庇罪。 窝藏罪与包庇罪区别:两罪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不同。
2、不同对窝藏、包庇罪法定刑的差异比较
与外国的比较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对窝藏、包庇罪的处罚一般都不是很重,如日本规定其最高刑是两年有期惩役;德国规定其最高刑是五年自由刑;前苏联规定最高刑是五年剥夺自由;瑞士规定处轻惩役。因此,与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相比,中国窝藏、包庇罪的处罚规定都是偏高的。
与台湾的比较
在台湾中,对于窝藏、包庇罪是分别规定于不同的条文中,台湾第164条第1项规定,藏匿犯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脱逃或使之隐避的,处两年以下、或500元以下;第165条规定,伪造、变造、湮灭或隐匿关系他人刑事被告案件之证据,或使用伪造、变造之证据的,处两年以下、或500元以下。与台湾相比,我国规定窝藏、包庇罪的最高法定刑可至十年,也是明显偏高的。
3、犯罪主体不同,不同的量刑差别
此种情况也就是所谓的亲亲相隐的问题,即犯罪人的亲属窝藏、包庇犯罪人的,应如何处理,不同对这个问题有着不同的规定。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来看,许多国家的都有亲属间犯包庇罪可不予处罚的规定,如日本、联邦德国、奥地利、瑞士、韩国等。日本规定,犯人或脱逃者的亲属为犯人或脱逃者的利益而犯藏匿犯人最或湮灭证据罪的,得免除其刑;联邦德国规定,为使家属免于刑罚处罚而实施使刑罚无效罪的,不处罚;瑞士刑罚则规定,犯包庇罪的行为人与受庇护人有密切关系,而情节足堪悯恕者,法官得免其刑。
以上,就是窝藏罪与包庇罪量刑在不同法律和不同情况下的区别。在我国,和外国其他相比,其处罚力度是偏高的。这也体现了我国政府对于窝藏罪与包庇罪的高度重视和严格管理。因此,大家应对窝藏罪、包庇罪量刑具体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从而更好的保障自身权益。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或者进一步的需求,可以咨询庭立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