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雨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9-14
近日,有媒体发布“伤人致死被判刑12年,行凶者没蹲过一天监狱”相关报道引发关注。
对此,休宁县政委法做出回应:休宁县委政法委对此高度重视,已成立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将全面开展调查,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如发现有违法违纪行为,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此前报道
1995年,因农村建房问题,休宁县板桥乡板桥村的王某父子,先后手持钢钎将同村 27 岁女子程某枝打伤致死。1996年11月,王某被判刑14年,王某儿子被判刑12年。
村民表示王某已经成家,育有一儿一女。
2003 年 8 月 12 日,安徽省监狱管理局曾出具过一份 ” 关于罪犯王某服刑情况的查询结果 “。里面明确提到,王某被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后,因其左肾积水,没有向监狱投送。2001 年 6 月,王某结束被公安部门收监,并向安徽省九成监狱管理分局投送,经查其患有多发性结石伴左肾积水,肾功能不全疾病。2001 年 8 月,王某再次获批保外就医。值得注意的是,上述材料中,两次提到了 ” 经法院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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