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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侵占破坏保护地等违法犯罪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17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侵占破坏保护地等违法犯罪的通知


黑林草规〔2019〕18号


各市(地)、县(市、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尚志、庆安林管局,鸡西绿海林业公司,省森林植物园,洪河保护区:


今年以来,全省林草系统先后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督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绿盾”清理违建别墅等多个打击涉林涉草涉湿及破坏保护地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从这些专项行动看,各类案件依然高发,守护好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自然生态资源,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保护地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市地、县(市、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在扎实推进各类专项行动的同时,要强化日常执法,进一步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侵占蚕食破坏保护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林涉草涉湿问题多发势头。

一、目标任务

以守护好龙江绿水青山、草原湿地为目标,以打击毁林草毁湿开垦,滥砍滥伐林木,滥侵滥占林地草原,毁林种参(药),破坏蚕食侵占保护区、各类公园等违法犯罪为重点,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加大查处各类案件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继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恢复违法侵占的林地、草原、湿地植被,为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推动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充分利用“绿卫2019”、绿盾、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以及环保督查、扫黑除恶发现的问题线索,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查处大要案、典型案、多年积案,震慑不法人员,通过整改落实恢复植被,彰显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保护生态的决心。

(一)严厉打击滥侵滥占林地、滥砍盗伐林木、毁林种参(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查清各种违法违规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情况,重点要摸清国家级公益林内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绿卫2019”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案件要及时办结,处理到位。对过去发现、查处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恢复植被到位。

(二)严厉打击毁草开垦、滥占草原、蚕食破坏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全省草原清查成果和卫片比对草原图斑变化情况,重点打击违法开垦草原、占用草原行为,中央环保督查案件、绿卫2019执法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涉草案件要查处整改到位,切实恢复草原植被。

(三)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湿地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建豪华墓地、排放湿地水资源、挖沟筑坝、采挖泥炭、采矿、挖砂、取土、擅自放牧等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加强湿地修复,对发现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修复遭到破坏的湿地。

(四)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内森林、林木、林地、湿地、草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行为。重点打击滥占蚕食保护地,在自然保护区内开矿、采石沙、建房、水(风)电开发以及砍伐、开垦、烧荒、放牧;在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等其他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在自然公园内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林地、草原、湿地、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是林草事业发展之本,增长之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资源是林草各级领导干部职责所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打击行动落到实处。对于工作不利、案件频发高发的单位和领导,省林草局将重点督办约谈,限期整改。并按照《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要善抓重点,敢抓难点,根据资源保护存在问题,确定打击重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打击力量,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案件,狠狠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强化落实,要敢于啃硬骨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达目标绝不罢休。

(三)加强协调,各方联动。林、草、湿、保护地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共同研究推进具体措施。同时与绿卫、环保督查等各专项行动加强沟通。省林草局与地市、县林草部门协调推进,打击、查处、收回林地湿地草原,恢复植被一并进行,不留死角和尾巴。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渠道。要强化对打击行动的督导,各地市林草(自然资源)局今年12月底前向省林草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湿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和战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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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侵占破坏保护地等违法犯罪的通知


黑林草规〔2019〕18号


各市(地)、县(市、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尚志、庆安林管局,鸡西绿海林业公司,省森林植物园,洪河保护区:


今年以来,全省林草系统先后开展了“绿卫2019”、森林督查、中央环保督查整改落实、“绿盾”清理违建别墅等多个打击涉林涉草涉湿及破坏保护地的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从这些专项行动看,各类案件依然高发,守护好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的任务依然十分繁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保护自然生态资源,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保护地管理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省林业和草原局要求各市地、县(市、区)林草局(自然资源局)在扎实推进各类专项行动的同时,要强化日常执法,进一步严厉打击毁林毁草毁湿,侵占蚕食破坏保护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涉林涉草涉湿问题多发势头。

一、目标任务

以守护好龙江绿水青山、草原湿地为目标,以打击毁林草毁湿开垦,滥砍滥伐林木,滥侵滥占林地草原,毁林种参(药),破坏蚕食侵占保护区、各类公园等违法犯罪为重点,精心组织,严密部署,加大查处各类案件力度,在全省范围内继续保持打击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高压态势,依法依规恢复违法侵占的林地、草原、湿地植被,为保护自然生态资源,推动林业草原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充分利用“绿卫2019”、绿盾、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以及环保督查、扫黑除恶发现的问题线索,畅通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查处大要案、典型案、多年积案,震慑不法人员,通过整改落实恢复植被,彰显各级林草主管部门保护生态的决心。

(一)严厉打击滥侵滥占林地、滥砍盗伐林木、毁林种参(药)等违法犯罪行为。全面查清各种违法违规工程建设占用林地情况,重点要摸清国家级公益林内违法违规建筑情况,“绿卫2019”专项行动、森林督查案件要及时办结,处理到位。对过去发现、查处的案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恢复植被到位。

(二)严厉打击毁草开垦、滥占草原、蚕食破坏草原等违法犯罪行为。利用全省草原清查成果和卫片比对草原图斑变化情况,重点打击违法开垦草原、占用草原行为,中央环保督查案件、绿卫2019执法专项行动、扫黑除恶等涉草案件要查处整改到位,切实恢复草原植被。

(三)进一步加强湿地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种破坏湿地资源行为,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对在湿地范围内违法占地、违法开垦、违建豪华墓地、排放湿地水资源、挖沟筑坝、采挖泥炭、采矿、挖砂、取土、擅自放牧等破坏湿地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究直接违法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加强湿地修复,对发现问题要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落实整改措施,修复遭到破坏的湿地。

(四)严厉打击破坏自然保护地内森林、林木、林地、湿地、草原、野生动物和野生植物资源行为。重点打击滥占蚕食保护地,在自然保护区内开矿、采石沙、建房、水(风)电开发以及砍伐、开垦、烧荒、放牧;在核心区、缓冲区内的旅游开发建设等其他破坏资源和环境的活动;在自然公园内开展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和破坏自然资源、自然景观等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林地、草原、湿地、保护地是生态建设的主阵地,是林草事业发展之本,增长之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保护地资源是林草各级领导干部职责所在。各地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工作方案,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落实到位,列出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打击行动落到实处。对于工作不利、案件频发高发的单位和领导,省林草局将重点督办约谈,限期整改。并按照《黑龙江省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追责问责。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要善抓重点,敢抓难点,根据资源保护存在问题,确定打击重点,明确主攻方向,集中打击力量,从严从快查处一批案件,狠狠打击一批违法犯罪分子。要强化落实,要敢于啃硬骨头,发扬钉钉子精神,不达目标绝不罢休。

(三)加强协调,各方联动。林、草、湿、保护地各方力量齐抓共管,协调联动,共同研究推进具体措施。同时与绿卫、环保督查等各专项行动加强沟通。省林草局与地市、县林草部门协调推进,打击、查处、收回林地湿地草原,恢复植被一并进行,不留死角和尾巴。

(四)广泛宣传,畅通信息渠道。要强化对打击行动的督导,各地市林草(自然资源)局今年12月底前向省林草局报送工作推进情况。同时,积极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广泛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黑龙江省草原条例》《黑龙江省湿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跟踪报道典型案件和战果,震慑犯罪,教育群众,树立执法权威。

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

2019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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