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永娟 严选律师
广东大律至明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广州市
发布时间:2020-05-31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
检 举答[ ] 号
__________:
你(单位)的举报材料已到收。经审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通知。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举报中心印)
答复举报人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第八十四条、第八十六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制作。为检察机关将受理的举报材料处理后,答复举报人时使用。
二、抬头:写举报人姓名或者举报单位名称。
三、审查处理情况具体写明分流查处等情况。
四、尾部:加盖检察院举报中心印。
五、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送达举报人(举报单位),一份附卷。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3/28 22:52
2024/03/28 22:46
2024/03/28 22:43
2024/03/28 22:39
2024/03/28 19:50
2024/03/28 19:45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