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春莉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0-06-01
询问通知书
检 询[ ] 号
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兹因__________________一案,请你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____时接受询问。
询问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被询人
询问通知书制作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第一百条、第一百三十一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依法通知、被害人接受询问时使用。
二、制作本文书时以人次为单位,一次一份。
三、本文书共三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被询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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