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均发 严选律师
重庆善佑律师事务所
重庆市
发布时间:2020-06-02
批准逮捕决定书
(送达侦查机关)
检 批捕[ ] 号
________:
你________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以________号提请批准逮捕书提请批准逮捕________,经本院审查认为,该犯罪嫌疑人涉嫌________犯罪,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逮捕条件,决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________。请依法立即执行,并将执行情况三日内通知本院 。
_______年___月___日
(院印)
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
说明:
一、本文书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九十九条、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制作。为人民检察院在侦查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时,认为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决定批准逮捕时使用。
二、本文书共四联,第一联统一保存备查,第二联附卷,第三联送达侦查机关,第四联侦查机关退回后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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