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0-06-04
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等人减刑()案的公示
北京市××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罪犯×××等人减刑(假释)案的公示
为了确保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公平、公正,我院现对罪犯×××等人减刑(假释)案件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一、罪犯×××,因犯××罪,被判处××刑(仅写终审判决结果),于××年被减为××刑,于××年被减刑×个月、××年被减刑×个月。××年×月×日,刑罚执行机关以罪犯××获得×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或其他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为××(或减去××、假释)(简写)。
二、罪犯×××,…………
公示期限自即日起三日,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凡对以上罪犯的减刑、假释有意见者,于公示期限内将书面意见投入意见反馈箱内,或给北京市××人民法院拨打电话举报,举报电话××××××××。
北京市××人民法院(公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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