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军 严选律师
甘肃西润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0-06-05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案件用)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稿)
(公诉案件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你院 检 诉〔 〕 号起诉书,于 年 月 日向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经我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征求你院意见,请你院在三日以内将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函告我院。
如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将全案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我院。
(院印)
年 月 日
签发人: 经办人
本联存卷
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征求意见函
(公诉案件用)
( ) 刑 字第 号
人民检察院:
你院 检 诉〔 〕 号起诉书,于 年 月 日向我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 一案,经我院审查认为,该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征求你院意见,请你院在三日以内将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意见函告我院。
如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请将全案卷宗材料和证据一并移送我院。
(院印)
年 月 日
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一)项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制订,供基层人民法院审查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该案符合适用简易程序的条件,征求人民检察院的意见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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