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0-06-05
报请核准案件的报告(有特殊情况假释用)
×××人民法院
报请核准假释案件的报告
(有特殊情况假释用)
(××××)×刑×字第××号
×××人民法院:
×××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于××××年××月××日作出了(××××)×刑×执字第××号因罪犯×××具有特殊情况,准予假释的刑事裁定。……(写明高级法院复核的经过和同意的具体意见)。现将罪犯×××具有特殊情况的报告,×××中级人民法院(或者本院)假释裁定书各十五份和全案卷宗一并报上,请予复核(或者核准)。
(院印)
××××年××月××日
本样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制订,供中级以上人民法院将犯罪分子因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而予以假释的案件报请复核时使用。如系中级人民法院报请高级人民法院复核的,文书名称应当写为《报请复核假释案件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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