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婧婷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0-06-07
依照《》第224条之一的规定,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处5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依照《刑法》第231条的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224条之一的规定处罚。司法机关在适用《刑法》第224条之一的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情节严重”,是本罪的加重处罚情节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组织、领导的传销活动人数庞大的;涉案金额巨大的;引诱、胁迫群众参与传销情节恶劣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等情形。
2.如果行为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如、非法集资罪、等,则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3/19 10:01
2024/03/18 16:41
2024/03/15 09:12
2024/03/13 10:26
2024/03/07 16:30
2024/03/05 20:16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