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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明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将稳步全面推开,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案件由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发布时间:2020-12-26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将稳步全面推开

  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案件由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正义网北京12月2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日前,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推动新时代未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新颁布的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新时代未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最高检党组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部署对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进行试点,并做出系列安排。这项工作的全面推开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

  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整合各项涉及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据了解,未检部门将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等工作。同时,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方案,避免“一刀切”,分类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同时,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和业绩考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情况分析和数据报送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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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将稳步全面推开

  涉未成年人“四大检察”案件由未检部门统一集中办理

  正义网北京12月24日电(检察日报全媒体记者李春薇)日前,记者了解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已下发通知,决定自2021年起,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在全国检察机关稳步全面推开。这对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促进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政策,推动新时代未检工作全面、深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据第九检察厅负责人介绍,新颁布的民法典、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对新时代未检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更高要求。最高检党组始终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放在重要位置,部署对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进行试点,并做出系列安排。这项工作的全面推开标志着全国检察机关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将由分散办理平稳过渡到统一集中办理。

  第九检察厅负责人表示,检察机关整合各项涉及未成年人的检察职能,加快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保护少年儿童权益重要指示精神的必然要求,是最大限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实现未成年人全面综合司法保护的客观需要,有助于切实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据了解,未检部门将全面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在押未成年人监管活动监督、未成年人社区矫正活动监督、监护侵害和监护缺失监督等工作。同时,结合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的新任务新要求,主动推进未成年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积极稳妥开展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动对涉及众多未成年人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烟酒销售、文化宣传、网络信息传播、儿童游乐场所设施安全、娱乐游戏以及其他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的办理。

  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要结合自身实际制订具体方案,避免“一刀切”,分类推进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同时,通过强化组织保障和业绩考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情况分析和数据报送等工作,确保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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