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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认真贯彻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残联发〔2007〕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2007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在本次全国助残日期间,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联合在北京召开“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并发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理事长汤小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等部委、单位以及残疾人代表、基层代表、媒体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北京市海淀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介绍了救助聋哑青少年的工作经验,受助聋哑青少年亲属代表和中国聋人协会作了发言。

近年来,胁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残疾人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议总结了救助聋哑青少年工作的经验与做法,研讨了加强和落实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措施,呼吁全社会要给予聋哑青少年关爱,切实采取措施,维护他们就学、就业、生活等各项权益,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使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提高对做好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胁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残疾人维权的一个突出问题。据一些地区的调查,聋哑青少年扒窃盗窃犯罪活动在当地扒窃盗窃犯罪活动中已占有一定的比例。聋哑青少年权益亟待维护。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蒋正华、邓朴方、张军、蔡安季、卢雍政等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领导同志讲话,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阐述了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加强聋哑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通过学习领导同志讲话和其他材料,理解掌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按照会议要求,切实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切实推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深入开展。

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收到本通知后,各地残联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也要向当地综治、法院、公安、民政、共青团、教育、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通报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2006年11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团中央、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当地聋哑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推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深入开展。

三、各级残联要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各级残联和聋人协会作为残疾人的代表服务组织,团结教育广大聋哑青少年,开展聋哑青少年维权工作责无旁贷。要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聋哑青少年的困难与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聋哑青少年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生活保障、救助、帮教等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多种形式开展聋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聋哑青少年法制观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聋哑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

经请示全国人大领导同志同意,并商各会议主办部门,现将座谈会文件汇编予以印发。请各地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开展聋哑青少年维权工作情况报告中国残联。

附件: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文件汇编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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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残疾人联合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农垦总局残疾人联合会:

2007年5月20日是第十七次全国助残日,主题为“保障残疾人权益,共建和谐社会”。在本次全国助残日期间,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共青团中央、中国残联等联合在北京召开“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全国人大副委员长蒋正华出席座谈会并讲话,中国残联主席邓朴方、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军、公安部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蔡安季、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卢雍政等有关负责同志出席座谈会并发言。中国残联党组书记王新宪、理事长汤小泉出席会议。会议由中国残联副理事长申知非主持。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司法部、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中国法学会等部委、单位以及残疾人代表、基层代表、媒体代表参加了座谈会。会上,北京市海淀法院、山东省济南市公安局公交分局介绍了救助聋哑青少年的工作经验,受助聋哑青少年亲属代表和中国聋人协会作了发言。

近年来,胁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也是残疾人维权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会议总结了救助聋哑青少年工作的经验与做法,研讨了加强和落实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措施,呼吁全社会要给予聋哑青少年关爱,切实采取措施,维护他们就学、就业、生活等各项权益,为他们融入社会创造条件,使他们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为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切实加强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会议精神,提高对做好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当前,胁迫、操纵、诱骗聋哑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已成为残疾人维权的一个突出问题。据一些地区的调查,聋哑青少年扒窃盗窃犯罪活动在当地扒窃盗窃犯罪活动中已占有一定的比例。聋哑青少年权益亟待维护。各地要认真学习领会会议精神,特别是认真学习蒋正华、邓朴方、张军、蔡安季、卢雍政等领导同志在会议上的讲话。领导同志讲话,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阐述了做好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加强聋哑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要通过学习领导同志讲话和其他材料,理解掌握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对做好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并按照会议要求,切实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视、支持,切实推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深入开展。

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党委、政府领导重视,各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才能取得实效。收到本通知后,各地残联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会议精神,也要向当地综治、法院、公安、民政、共青团、教育、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通报会议精神,结合贯彻落实2006年11月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中央综治委办公室、公安部、民政部、团中央、中国残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为了明天-全国强迫诱骗未成年人流浪乞讨和强迫拐骗聋哑青少年违法犯罪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对当地聋哑青少年权益保障工作进行系统研究部署,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采取措施,推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深入开展。

三、各级残联要在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各级残联和聋人协会作为残疾人的代表服务组织,团结教育广大聋哑青少年,开展聋哑青少年维权工作责无旁贷。要积极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聋哑青少年的困难与需求,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聋哑青少年的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生活保障、救助、帮教等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多种形式开展聋哑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高聋哑青少年法制观念,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聋哑青少年的良好社会氛围,切实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

经请示全国人大领导同志同意,并商各会议主办部门,现将座谈会文件汇编予以印发。请各地将学习贯彻本次会议精神和开展聋哑青少年维权工作情况报告中国残联。

附件:共创美好明天维护聋哑青少年权益座谈会文件汇编

二○○七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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