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巽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3-23
是指明知是毒品等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以某些方式、渠道协助资金转移的行为。那么买卖毒品的行为人自己洗钱的涉嫌犯罪吗?
律师解答:
买卖中的行为人,自己时候掩饰、隐瞒犯规所得进行洗钱的,对其没有期待可能性,自己洗钱的行为不构成洗钱罪。
法律依据:
《》第一百九十一条【洗钱罪】,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 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 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 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的;
(四) 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 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3/11/15 22:33
2023/11/13 10:25
2023/10/26 09:00
2023/10/09 14:06
2023/07/29 15:03
2023/07/19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