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博旭 严选律师
安徽金亚太(阜阳)律师事务所
安徽省阜阳市
发布时间:2021-05-20
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这种行为对国家机关在人民心中的威信造成了极其不好的影响,性质极其恶劣,那么招摇撞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
律师解答: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七十九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招摇撞骗罪的构成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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