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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网络制贩增量仍较大,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

发布时间:2021-05-25 来源:澎湃新闻

公安部5月2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介绍下步工作安排。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介绍,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破获案件来看,当前枪爆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仍有相当数量的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被丢弃、被藏匿。近年来连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挤压了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但年均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总量还较大,特别是通过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进行倒查,很多涉案枪爆物品是违法犯罪人员持有、私藏多年的,说明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

二是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较上一年相比上升,一方面说明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说明,受利益驱动,此类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非法枪爆物品仍在源源不断流入社会。

三是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近年来,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和造成伤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对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枪爆物品容易助推刑事犯罪升级,个别重大恶性枪爆案件仍偶有发生,极易造成社会恐慌,冲击群众安全感。

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自6月初至9月底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罗辑表示,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也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排查收缴,指导各地深入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枪爆等安全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滚动式排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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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网络制贩增量仍较大,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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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5月25日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公安机关全力开展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介绍下步工作安排。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二级巡视员罗辑介绍,从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破获案件来看,当前枪爆安全形势仍不容乐观,主要有以下特点:

一是仍有相当数量的非法枪爆物品流散社会,被丢弃、被藏匿。近年来连续开展打击整治专项行动,进一步挤压了非法枪爆物品社会存量,但年均收缴非法枪爆物品总量还较大,特别是通过对持枪、爆炸犯罪案件进行倒查,很多涉案枪爆物品是违法犯罪人员持有、私藏多年的,说明非法枪爆物品存量仍未见底。

二是网络制贩非法枪爆物品增量仍较大。2020年全国公安机关立非法制贩枪爆物品案件较上一年相比上升,一方面说明公安机关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另一方面说明,受利益驱动,此类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屡打不绝,非法枪爆物品仍在源源不断流入社会。

三是枪爆案件关联危害仍较突出。近年来,持枪、爆炸犯罪发案数和造成伤亡人数总体呈下降趋势,对实现经济快速发展、社会长期稳定的“两大奇迹”作出了应有贡献。但是,枪爆物品容易助推刑事犯罪升级,个别重大恶性枪爆案件仍偶有发生,极易造成社会恐慌,冲击群众安全感。

打击整治枪支爆炸物品违法犯罪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部署自6月初至9月底开展清查收缴非法枪爆物品统一行动。罗辑表示,工作中,要坚持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同时也要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切实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排查收缴,指导各地深入农村地区、林区、牧区、山区、矿区和建材化工、五金加工、小商品批发、大型集贸、物流配货市场以及易滋生枪爆等安全隐患的城乡结合部、出租房屋、废旧厂房等部位、场所进行滚动式排查,全面收缴流散社会的非法枪爆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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