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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是的加重情节吗?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5-26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的行为。那么扒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扒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

扒窃只是盗窃罪众多情形中的一种,所以扒窃不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归纳起来有如下8种: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犯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加重处罚情节金额的认定

因为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要的量刑还是考虑的盗窃金额的多少,那么金额在多少会从重处罚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加重处罚情节的量刑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以看出,一般犯盗窃罪的,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甚至还有直接单处罚金的。但要是存在加重情节的话,那此时的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直接对罪犯判处无期徒刑。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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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的行为。那么扒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扒窃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吗

扒窃只是盗窃罪众多情形中的一种,所以扒窃不是盗窃罪的加重情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

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携带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盗窃,或者为了实施违法犯罪携带其他足以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器械盗窃的,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盗窃”。

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应当认定为“扒窃”。

盗窃罪的加重情节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罪的加重情节归纳起来有如下8种:

1、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进行盗窃犯罪;

2、盗窃数额特别巨大的;

3、多次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扒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5、盗窃残疾人、孤老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人的财物的;

6、犯过盗窃处罚一定时间内又犯罪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8、因盗窃造成其他严重情节的。

加重处罚情节金额的认定

因为盗窃罪是侵犯财产罪的一种,主要的量刑还是考虑的盗窃金额的多少,那么金额在多少会从重处罚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加重处罚情节的量刑

《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由此可以看出,一般犯盗窃罪的,是对行为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甚至还有直接单处罚金的。但要是存在加重情节的话,那此时的起刑点就是3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则可以直接对罪犯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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