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06-04
律师解答: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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