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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推进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纪实

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人民法院报

  司法机关是群众看党风政风的一面镜子,承载着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殷切期盼。

  “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应运而生,人民法院闻令而动。

  顶层设计促执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三个规定”出台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过问案件信息记录专库,查处违规过问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考评,积极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

  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通过“回头看”找准问题及症结,最高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对“三个规定”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将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全国法院“三大队建”活动之一,在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具体任务,提出严格要求。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全覆盖”,避免“灯下黑”,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率先开展专项整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专项整治,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政治部、驻院纪检组、机关党委、督察局、审管办等多个部门联动,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本院各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梳理出9个方面103条意见建议,完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法院带个了好头,做了个好示范。

  各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整治方案,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规范干警对外交往行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北京、江苏等地法院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细化方法步骤,制定时间进度表、紧盯节点,督促下级法院及本院各部门完成整改任务;

  山西、辽宁、重庆等地法院结合本地重点工作,将专项整治融入到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黑龙江法院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三级法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宣传教育树观念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

  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落地生根,首先要解开干警思想上的“结”,破除不重视、有顾虑、怕麻烦的错误观念,扭转不敢记录、不愿记录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认真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为主题进行学习研讨,并将院领导的发言材料与“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汇编成册,作为干警学习教材。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编印《最高人民法院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国家法官学院在培训计划中增设“三个规定”学习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宣传学习力度,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三个规定”。

  在大力开展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各级法院同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国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观念转变带动行动转变,通过宣传教育,全国法院干警增强了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个规定’不仅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而且增强了司法人员抵制权力干预的勇气。”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瑞峰说。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严格司法、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行动自觉,也是司法者严格公正履职的重要保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刘争远说。

  如今,“三个规定”已深入全国法院干警之心,“逢问必报”的风气正在形成。

  专项整治查问题

  朝着问题去,找准着力点。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本院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摸清了“三个规定”自2015年实施以来至2020年3月开展专项整治之前,全国法院干警对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案件等行为的记录报告情况,以及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记录和处理情况,查清了全国法院干警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情况,以及法院离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违规从业情况。

  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法院共有近48万名干警参加集中申报,基本实现了“全员覆盖”。填报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交往信息22614条,初步破解了多年存在的“零报告”突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各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在这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的态度就是要扎扎实实把底数搞清楚、弄明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负责人说:“摸清了底数,才能找准差距,才能决定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

  各级法院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针对干警不愿主动填报记录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及北京、河北、山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座谈调研,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重点剖析梳理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顾虑及建议;

  针对人民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案件信息而请托、打听案件等问题,辽宁法院利用“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全流程业务的诉讼服务新模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法院办公区域电子柜等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当事人和律师等递交材料渠道畅通;

  针对法官与律师交往不够规范的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法官和律师职业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措施(试行)》。

  ……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记录报告平台全新升级,新的记录报告平台连通四级法院,实现记录人员全覆盖;改变了以往分头管理模式,确定由法院督察部门统一管理记录报告平台;增设“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要求干警对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主动报告。

  为防止填报信息泄露,加强对干警的保护,消除干警对如实记录报告的思想顾虑,平台还设置了直报通道。如果填报内容涉及干警的直接领导或者干警认为不便向其直接领导提交填报信息的,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提交。

  持续推进抓落实

  在202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制度的落实落地,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下发《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记录报告的人员范围、具体填报事项和相关职责权限,并对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平台管理、减少报告环节等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法院自2021年1月起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依托该平台建立月报告制度。

  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落实举措,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让广大法院干警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压实责任,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召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推进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月报告制度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集体约谈了一直为“零报告”的3个单位。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通报了地方各级法院1至4月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情况,天津、辽宁、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四川7个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进行了经验交流。

  从“零报告”到“随时报”,这一变化反映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正在迅速推开,势头良好。经过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作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的氛围日渐浓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抓机关带系统的长效常治制度逐步完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至4月,全国法院干警通过“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主动记录报告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交往信息31137条。

  在这期间,全国法院涌现出一批模范遵守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干预司法的优秀干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不徇私情,坚决拒绝请托干预过问案件而被老乡残忍杀害,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维护司法公正树立了典范。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蹄疾步稳地进行中,各级法院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齐心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筑得更牢,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地长期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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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1-06-17 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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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不能受权力干扰,不能受金钱、人情、关系干扰,防范这些干扰要有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

  201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3月,中央政法委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同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三个规定”应运而生,人民法院闻令而动。

  顶层设计促执行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三个规定”出台以后,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人民法院落实〈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人民法院落实〈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的实施办法》,建立过问案件信息记录专库,查处违规过问行为,开展警示教育,将“三个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工作考评,积极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国法院贯彻落实。

  2020年初,最高人民法院开展“三个规定”执行情况“回头看”,对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情况进行总结分析。通过“回头看”找准问题及症结,最高人民法院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对“三个规定”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全力打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生态。

  2020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全国法院落实防止干预过问案件“三个规定”情况开展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并将开展“三个规定”专项整治作为2020年全国法院“三大队建”活动之一,在全国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进行专门部署,明确具体任务,提出严格要求。

  为保证专项整治活动“全覆盖”,避免“灯下黑”,最高人民法院机关率先开展专项整治,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专项整治,分管院领导具体负责,政治部、驻院纪检组、机关党委、督察局、审管办等多个部门联动,组成工作专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

  2020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本院各单位负责同志座谈会,梳理出9个方面103条意见建议,完善突出问题整改措施。6月3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三个规定”专项整治推进会,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给全国法院带个了好头,做了个好示范。

  各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细化整治方案,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规范干警对外交往行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局面。

  北京、江苏等地法院进一步明确任务要求、细化方法步骤,制定时间进度表、紧盯节点,督促下级法院及本院各部门完成整改任务;

  山西、辽宁、重庆等地法院结合本地重点工作,将专项整治融入到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的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监督,提高制度执行力和执行效果;

  黑龙江法院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抽调精干力量成立工作专班,实行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体部署、一体推进,三级法院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宣传教育树观念

  思想认识是行动的先导。

  推动“三个规定”在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落地生根,首先要解开干警思想上的“结”,破除不重视、有顾虑、怕麻烦的错误观念,扭转不敢记录、不愿记录的局面。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以“认真学习贯彻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严格制度执行,规范司法行为,推动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机关”为主题进行学习研讨,并将院领导的发言材料与“三个规定”及其“实施办法”等汇编成册,作为干警学习教材。

  中央纪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编印《最高人民法院部分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忏悔录》,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干警知敬畏、明戒惧、守底线。

  国家法官学院在培训计划中增设“三个规定”学习任务。各级人民法院加大宣传学习力度,通过召开党组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和支部大会、党小组会等多种形式传达学习“三个规定”。

  在大力开展正面宣传教育的同时,各级法院同步开展反面典型警示教育,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通过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进一步强化全国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重要意义。

  观念转变带动行动转变,通过宣传教育,全国法院干警增强了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三个规定’不仅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划定了红线,而且增强了司法人员抵制权力干预的勇气。”内蒙古自治区满洲里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张瑞峰说。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是严格司法、执行党内法规的政治自觉,是涵养风清气正司法生态的行动自觉,也是司法者严格公正履职的重要保障。”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监察室主任刘争远说。

  如今,“三个规定”已深入全国法院干警之心,“逢问必报”的风气正在形成。

  专项整治查问题

  朝着问题去,找准着力点。

  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对“三个规定”实施以来本院落实情况进行认真摸底排查,逐级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摸清了“三个规定”自2015年实施以来至2020年3月开展专项整治之前,全国法院干警对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过问案件等行为的记录报告情况,以及司法人员与案件当事人、律师等利害关系人进行不正当接触交往的记录和处理情况,查清了全国法院干警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情况和执行任职回避制度情况,以及法院离职人员在从业限制期内的违规从业情况。

  据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法院共有近48万名干警参加集中申报,基本实现了“全员覆盖”。填报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交往信息22614条,初步破解了多年存在的“零报告”突出问题。

  在此基础上,各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情况分别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在这项活动开展过程中,我们的态度就是要扎扎实实把底数搞清楚、弄明白,不能是一笔糊涂账。”最高人民法院督察局负责人说:“摸清了底数,才能找准差距,才能决定下一步采取什么措施。”

  各级法院对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立行立改。

  针对干警不愿主动填报记录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及北京、河北、山西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法院组织开展了座谈调研,听取审判执行一线人员对如何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意见建议,重点剖析梳理审判执行人员对过问案件情况不愿意填报的原因、顾虑及建议;

  针对人民群众不能及时了解案件信息而请托、打听案件等问题,辽宁法院利用“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建设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构建一网通办、一站通办全流程业务的诉讼服务新模式,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法院办公区域电子柜等设备配置情况进行排查整改,确保当事人和律师等递交材料渠道畅通;

  针对法官与律师交往不够规范的问题,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会同北京市司法局、北京市律师协会联合研究制定了《关于健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法官和律师职业行为、维护司法公正的若干措施(试行)》。

  ……

  与此同时,全国法院记录报告平台全新升级,新的记录报告平台连通四级法院,实现记录人员全覆盖;改变了以往分头管理模式,确定由法院督察部门统一管理记录报告平台;增设“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报告表”,要求干警对近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情况主动报告。

  为防止填报信息泄露,加强对干警的保护,消除干警对如实记录报告的思想顾虑,平台还设置了直报通道。如果填报内容涉及干警的直接领导或者干警认为不便向其直接领导提交填报信息的,可以直接向上级法院直至最高人民法院提交。

  持续推进抓落实

  在202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持续推进制度的落实落地,不断健全完善长效机制。

  2020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暨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并下发《关于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记录报告的人员范围、具体填报事项和相关职责权限,并对强化日常监督、严格平台管理、减少报告环节等提出具体要求,要求各级法院自2021年1月起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依托该平台建立月报告制度。

  202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意见》,从4个方面提出了23条具体落实举措,要求全国各级人民法院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政治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不断强化法院干警的政治意识,让广大法院干警进一步认识到建立和落实“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增强干警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层层压实责任,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工作标准,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解决突出问题,完善长效机制。

  202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召开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月报告制度推进会,对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月报告制度以来的执行情况进行了通报,集体约谈了一直为“零报告”的3个单位。

  2021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国法院贯彻落实“三个规定”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通报了地方各级法院1至4月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情况,天津、辽宁、安徽、福建、湖南、广东、四川7个高级人民法院分管院领导进行了经验交流。

  从“零报告”到“随时报”,这一变化反映出“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工作正在迅速推开,势头良好。经过各级法院和广大法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作为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一项重要制度,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月报告制度的氛围日渐浓厚,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已经基本形成,抓机关带系统的长效常治制度逐步完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1至4月,全国法院干警通过“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主动记录报告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及与当事人、特殊关系人交往信息31137条。

  在这期间,全国法院涌现出一批模范遵守执行“三个规定”,坚决抵制违规干预司法的优秀干警。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周春梅不徇私情,坚决拒绝请托干预过问案件而被老乡残忍杀害,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和维护司法公正树立了典范。

  贯彻落实“三个规定”只有起点,没有终点。

  全国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正在蹄疾步稳地进行中,各级法院把“三个规定”落实情况作为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齐心将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和“隔离带”筑得更牢,让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确保“三个规定”在人民法院不折不扣地长期执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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