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11-08-05
学的通说认为,重大损失主要是指致使权利人的经营活动受到严重损害的;造成权利人商品滞销,严重积压的;致使权利人的营利性服务严重受挫 的;致使权利人经济损失巨大的;致使权利人丧失竞争优势、倒闭、破产的情形。
更多关于的内容请见http://www.scxsls.com/a/20110701/12581.html
侵犯商业秘密罪相关阅读
声明:本网部分内容系编辑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联系我们,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转载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应用建议。本站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2024/04/19 17:46
2024/04/19 17:24
2024/04/19 16:53
2024/04/19 16:49
2024/04/19 15:49
2024/04/19 1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