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忠孙 严选律师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卓建忠赢律师团)
广东省深圳市
发布时间:2021-08-09
实践中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较少,在针对女性受害人时,易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相混淆。那么寻衅滋事罪与强制猥亵侮辱罪的区别是什么?
律师解答:(1)犯罪动机和目的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是通过追逐、拦截、辱骂妇女,来寻求其下流无耻的精神刺激,以满足其精神上的需求,一般并不是因为想满足其性欲。而强制、猥亵妇女罪中,行为人则具有满足性需求的故意。
(2)行为方式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追逐、拦截、辱骂妇女。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在行为方式上表现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
(3)侵害对象的选择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中,行为人侵害的对象不具有确定性,换言之,其不会因人而异。而在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侵害对象的选择上具有确定性。
(4)侵犯的客体不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型的寻衅滋事罪虽然也会侵犯妇女的人身权利,但其侵犯的客体主要是社会公共秩序。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中,行为人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妇女对性的羞耻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
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侮辱罪、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为您解决刑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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