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静华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1-10-22
律师解答:
性侵儿童会加重处罚。行为人与未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幼女是否愿意,行为人均构成,需从重处罚。而如果行为人没有与儿童发生性关系,只是为达到某种性欲而对儿童实行猥亵行为,则构成罪,也会被从重处罚。
法律依据:
《》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或者。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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