仰宗洲 严选律师
广州金鹏(东莞)律师事务所(法泽刑事团队)
广东省东莞市
发布时间:2021-12-06
我国刑事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制,一起刑事案件通常情况下最多经过两次审判即告终结,但判处(包括死缓)的案件,除实行两审终审制外,还必须经过“死刑复核”这个特别程序,判决方能发生法律效力。因此,本案一审判决(死缓)后,并不会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无论是被告人认为量刑过重而提起上诉、还是检察院认为量刑畸轻提起抗诉,都符合的规定。
男子砍杀56刀害死前女友,被害人未满8岁的女儿就在一旁,一审宣判后检方抗诉!二审开庭
2020年6月,四川南充35岁女子顾某芳被前男友屈某砍杀56刀,惨死家中。遇害时,顾某芳不满8岁的女儿就在一旁。此前,屈某为继续交往,曾长期对顾某芳进行跟随、纠缠、甚至以杀害相威胁。同年年底,四川南充中院一审认为,屈某犯和,到案后坦白杀人事实,并当庭认罪,可以从轻处罚,判处屈某死缓。随后,检察院提起抗诉,认为屈某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极大,一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确有错误。12月3日,四川省高院在南充二审开庭审理该案,未当庭宣判。(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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