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思跃 严选律师
贵州瀛黔律师事务所
贵州省贵阳市
发布时间:2021-12-30
“商标”是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防止他人假冒自己的商品,侵犯经济权益而采取的一种方式,那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情节特别严重如何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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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答: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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