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俞 严选律师
上海博和汉商(盐城)律师事务所 瀛动力刑辩团队
江苏省盐城市
发布时间:2022-01-12
互联网在带来生活、工作的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犯罪的疯狂。现在的犯罪逐步网络化、智能化、时空扩大化。有可能你人在家中坐,就触犯了
律师解答:
根据刑法第287条之二第三款的规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就可以得知在触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可能触犯其他犯罪。
行为人为他人实施网络犯罪提供帮助的行为,可能构成相关犯罪的共犯同时,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或者支付结算等帮助行为,还可能构成《刑法》第285条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以及第191条
以上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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