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大海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2-05-30
律师解答:刺死醉酒后行凶的儿子是否成立正当防卫,要结合防卫的时间、防卫是否超过必要限度等进行综合判断。
防卫行为所针对的不法侵害必须是正在进行的,对于尚未开始实施或者已经停止或结束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不能采取正当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行为应当是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即实行防卫以制止住不法侵害行为为限,不法侵害的行为被制止后,不能继续采取防卫行为。
因此,如果是在行为人行凶之后才采取措施杀死行为人的,或者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是正当防卫。
法律依据:《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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