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镜祥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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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8-08
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贷款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的行为。
律师解答:
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标准确定为五十万至一百万元以上,“特别重大损失”标准确定为三百万至五百万元以上。单位实施的,以上述数额的二至四倍掌握。骗取贷款罪属于结果犯,其构成不仅要求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法律依据:
《》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果您还有其他方面的刑事法律问题,欢迎您拨打4000-148-149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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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贷款罪是“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的行为,贷款
律师解答:
骗取贷款罪的“重大损失”标准确定为五十万至一百万元以上,“特别重大损失”标准确定为三百万至五百万元以上。单位实施的,以上述数额的二至四倍掌握。骗取贷款罪属于结果犯,其构成不仅要求行为人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法律依据:
《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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