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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

发布时间:2022-08-10 来源:中国新闻网

记者9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下称:《成德眉资“首违不罚”清单》)和《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下称:《成德眉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成德眉资“首违不罚”清单》共39条,主要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计量、产品、食品、药品等业务领域,清单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16项基础上补充扩容,增加至39项,扩展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广告等领域中的“首违不罚”事项,增加了在价格、专利、计量等领域“首违不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柔性执法力度,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信息不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成德眉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是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层面联合印发的首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了价格、无证经营、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内的9个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及其适用条件。清单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特点,设置了对应的特殊条件,强调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有些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对最新政策规定不熟悉,或因一时无心之失,出现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首违不罚”或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措施后,给了市场主体一次自我纠错机会,严守执法监管底线同时,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从而支持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部门还签订了《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合作协议》,以打造“1+N”法治协作体系为核心,推进区域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共同推进理论研究成果向执法实践的转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四地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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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德阳、眉山、资阳四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出台“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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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9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联合德阳市、眉山市、资阳市市场监管局正式出台《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2022版)》(下称:《成德眉资“首违不罚”清单》)和《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2022版)》(下称:《成德眉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

中新网记者注意到,《成德眉资“首违不罚”清单》共39条,主要涉及市场主体登记、广告、价格、计量、产品、食品、药品等业务领域,清单在《四川省市场监管领域“首违不罚”清单适用规则(试行)》16项基础上补充扩容,增加至39项,扩展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广告等领域中的“首违不罚”事项,增加了在价格、专利、计量等领域“首违不罚”事项,进一步加大了柔性执法力度,明确不予行政处罚信息不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让经营者感受到“执法的温度”。

值得一提的是,《成德眉资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是四川省市场监管系统市级层面联合印发的首个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明确了价格、无证经营、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领域内的9个不予实施强制措施事项及其适用条件。清单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特点,设置了对应的特殊条件,强调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原则,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罚教结合、包容审慎的现代监管理念。“有些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对最新政策规定不熟悉,或因一时无心之失,出现非主观故意的违法违规行为,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或危害后果轻微。”成都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首违不罚”或对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强制措施后,给了市场主体一次自我纠错机会,严守执法监管底线同时,依法依规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从而支持市场主体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稳定健康发展。

此外,成德眉资市场监管部门还签订了《成德眉资同城化发展市场监管法制工作合作协议》,以打造“1+N”法治协作体系为核心,推进区域法制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共同推进理论研究成果向执法实践的转化,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市场主体“急难愁盼”问题,从而进一步推动四地市场主体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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