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轩凌 严选律师
四川绸都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南充市
发布时间:2022-09-22
取保候审是一种《
律师解答:
根据两高两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司法部)2022年9月21日印发的《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中的规定,取保候审由被取保候审人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居住地包括户籍地(也就是户口所在地),以及经常居住地(即离开户籍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一般来说,取保候审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经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在一些较为特殊的情况下,也可以在暂住地执行。因此如果刚到外地打工不满一年且有自己固定居所的,可以在当地执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六条 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取保候审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执行,但已形成经常居住地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执行。
被取保候审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以在其暂住地执行取保候审:
(一)被取保候审人离开户籍所在地一年以上且无经常居住地,但在暂住地有固定住处的;
(二)被取保候审人系外国人、无国籍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居民的;
(三)被取保候审人户籍所在地无法查清且无经常居住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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