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以下特征:
1、对犯罪分子不予关押,不剥夺其人身自由。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不羁押在监狱、看守所等执行场所中,仍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也不离开自己的家庭,不中断与社会的正常交往。对罪犯不予关押,是刑与其他刑罚方法的重要区别。
2、被判处刑的罪犯须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其自由受到一定限制。限制罪犯自由主要体现限制罪犯的政治自由、担任领导职务、外出经商、迁居等自由。
3、被判的罪犯可以自谋生计,在劳动中与普通公民同工同酬。
【法律解析】
第38条没有规定具体罪名,规定的是一种量刑种类,。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是指对犯罪分子不实行关押,依法实行社区矫正,限制其一定自由的刑罚方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八条 【的期限与执行机关】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