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绍娟 严选律师
四川卓安律师事务所
四川省成都市
发布时间:2023-07-06
单位公章是及其重要的物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率,而如果自然人私自盖公章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在我国法律中规定了,对于私盖公章是否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解析】
若行为人私刻的公章属于国家机关单位的公章的,则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人民法院应当予以相应的刑事处罚。《》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或者,并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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