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07-28
羁押是可以折抵刑期的,但只限于、和。
羁押期限,是指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羁押期限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三阶段的期限。
根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刑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解析】
逮捕关押期间可以抵刑期,但仅适用于拘役、管制、有期徒刑。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如果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则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与折抵】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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