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振中 严选律师
广西望之辩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09-01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关于办理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进一步明确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这一新罪名。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正式取消了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罪名,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罪名,该罪名适用时间从2007年11月6日开始。
【法律分析】
跑分流水达到三千左右可以判刑。具体如下:1.跑分涉嫌,属于违法行为,处三年以下,跑分流水超过10万元属于情节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2.跑分流水属于,犯洗钱罪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如果情节严重,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5%以上20%以下的罚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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