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形,不可以: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10年以上、的犯罪分子。只有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
法律分析
1、犯罪分子是累犯的不能;
2、犯罪分子实施了暴力性犯罪的被判处10年以上的不能;
3、因为实施了暴力性犯罪而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即使在监狱内表现良好减刑后刑期少于10年的也不能;
4、犯罪分子实施后对社会仍有危险性的对其生活居住的社区仍存在风险的,不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一条 的适用条件被判处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的犯罪分子,不得。
对犯罪分子决定时,应当考虑其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