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基君 严选律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
发布时间:2023-10-25
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 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法院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法律分析
被判刑后,罚金的缴纳方法是:犯罪分子或其家属先与承办法官联系,然后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或者可以直接拿着判决书到作出判决的法院缴纳。无法一次性缴纳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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