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英辉 严选律师
甘肃嘉乐律师事务所
甘肃省兰州市
发布时间:2023-10-27
,是指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达5万元以上的行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的犯罪行为是生产、销售行为。
法律分析
销售违禁品的量刑:
1、行为人销售违禁品的金额达5-20万元的,处2年以下有期或,并处或单处;
2、销售额20-50万元,处2-7年有期,并处罚金;
3、销售额50-200万元,处7年以上有期,并处罚金;
4、销售额200万元以上,处15年有期或无刑,并处罚金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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