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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一审的判决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呢?

发布时间:2024-06-20 10:45:26

我对一审的判决有异议。应该怎么处理呢?

作为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针对刑事和民事诉讼,具体规定略有不同。
一、针对民事案件
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裁判不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上级法院重新审理。对一审判决不服的,要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上诉;对一审裁定不服的,要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上诉。上诉一定要在上诉期限内提起,否则,错过上诉期就丧失了上诉权,上诉期限届满一审民事裁判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针对刑事案件
刑事公诉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和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告人不服一审法院的裁决,在法定的上诉期内,可以向原审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的方式是在接到判决书的10日内,自行或者委托法定代理人采用书状或者口头的方式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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