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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立案之前取得的证据是否有效?

发布时间:2025-02-11 10:41:42

刑事立案之前,采取合法手段取得的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举报记录、现场检查笔录等取得于立案之前,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询问笔录的大部分内容亦可能包含当事人的自诉材料,当然亦可于立案之前取得。只要在立案时同时附上,就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刑事诉讼是处于平等对抗地位、有纠纷的双方向处于中立地位的裁判方告诉其纠纷,并请求裁判方解决其纠纷的活动。 办案人员一般应当在立案后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立案前调查、收取证据属违反法定程序行为,所取得的证据必须要符合法定程序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不能作为有效证据使用。-如果您或您的家人不幸卷入了刑事案件,想要委托资深刑事律师,可以咨询庭立方官网客服留下【案件类型】,全国任何地区我们都能为您推荐适合您案子的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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